日期:2023-07-31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2220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7-31 | ||
标题: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87号提案的答复 | ||||
文号: | 枣人社函〔2023〕9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李洲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社区运行保障和人员职业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你提出的“拓宽社区工作者的发展空间”对我市人力工作有着积极意义,现就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按照《枣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根据担任社区书记年限和业绩考核评定的等次,对在招聘范围内的社区书记确定岗位等级,首次一般确定为十级,为后续发展预留空间。今年4月,根据《关于印发<枣阳市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实行事业岗位管理专项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枣人社文〔2023〕43号),我们配合市委组织部以全市街道、开发区所属社区中连续任职满6年的党组织书记为招聘对象,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业绩考核、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7个程序定向选拔了两名实绩优秀的社区书记实行事业单位管理,并确定为事业单位十级管理岗位。近3年来,我们累计定向选拔实绩优秀社区书记实行事业单位管理10人,事业单位队伍结构不断合理。
下一步,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继续配合市委组织部,严格落实各项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事业单位面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工作;并积极向上争取事业单位面向社区工作人员定向招聘政策,进一步调动基层社区工作积极性。
特此答复,不到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