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4-19 09: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0437 | 分类: | 监察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3-04-19 | ||
标题: | 枣阳市人社局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工作方案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为健全劳动保障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省营商办《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现行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营商办〔20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部署,加强劳动关系、监察、仲裁等协调联动,建立“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二、工作目标
加强劳动关系、监察、仲裁等协调联动,建立“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集中受理劳动保障维权事项,推动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分类处置、结果反馈等有效衔接,实现劳动保障维权“一门 ”受理、“一站”办结。推行劳动人事争议“线上异地调处”智慧模式,实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在线受理、在线调解和在线庭审等一站式办理。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维权效能,打造有余度的劳动关系,为全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制度设计,打造"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1、整合三方职能。整合劳动关系、监察、仲裁职能,建立“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发挥综合效能作用,实行“一门”受理、“一站”办结。灵活运用调解、监察、仲裁手段及时化解劳动纠纷。
2、统筹使用人员。要统筹使用基层工作人员,实行"一人多岗"模式,平台人员既是调解员、又是兼职监察员、兼职仲裁员。
3、坚持调解优先。坚持对于案情简单事项由"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先行调解原则,实现多数纠纷矛盾就地解决。
4、就地分流化解。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按照劳动者诉求,再由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受理。
(二)强化服务创新,推行劳动人事争议“线上异地调处”智慧模式。畅通政务服务网、仲裁办案平台、微信小程序等仲裁申请渠道,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在线受理,在线调解和在线庭审等一站式办理。及时办理网办件推动仲裁办案“一次不用跑”。
(三)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点单服务”,实现一纸通办。建立调解仲裁、劳动监察、信访等维权事项统一受理窗口,实行“窗口办公”,实现关联事项一纸通办、仲裁事项办理“点单服务”。简化窗口办理流程,窗口收件后即时审查申请材料,当场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现场办理相关手续、送达相关文书;申请材料欠缺非主要材料的,可以容缺受理。确实无法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3天内作出决定,并将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当事人,使群众办理仲裁事项“最多跑一次”。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
1.制订工作方案。经过调研、论证,制定“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方案,强化与局劳动关系股、劳动监察等部门联系。
2.制度建设。聚焦服务事项、职责、程序和运转“四统一”,明确各项制度内容和工作程序。
(二)建设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
1.站点建设。在现有基础上重新改造升级,设置“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调解室等固定场所,配备专职调解员、仲裁员、监察员值班等办公人员及设施。
2.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培训、审批、发证等环节,建立全市统一、规范、专业的调解员、仲裁员、监察员库。
(三)运行阶段(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1.运行模式。实行“常驻+随驻”办公、“指派+随抽”办理、“线上+线下”办案等工作模式,实现“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灵活运用调解、监察、仲裁手段及时化解劳动纠纷。
2.工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立完善联合“一站式”工作处理机制,推动全市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部门联审工作机制,实现案件归口管理、提速处理。加强对集体争议、敏感性争议等重大案件联合审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劳动保障维权工作质量。
3.工作流程。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先由“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进行调处,若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按照劳动者诉求,再由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受理。
五、任务分工
(一)牵头单位: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工作开展,负责协同各责任部门完成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工作;负责建立调解员、仲裁员库,制定工作机制,明确服务范围和分工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做好日常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规范管理。
(二)责任单位: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全力配合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工作,强化与市直其他部门沟通联系促进工作开展,确保“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工作顺利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把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作为推动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把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督办,力争落地见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和过程监管,市人社局领导、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具体实施。要建立工作台账,加大督导检查,实行定期通报。要发扬“人社服务员”精神,切实为劳动者和企业做好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三)加强宣传推广,强化结果运用。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号各类媒体宣传渠道广泛宣传“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情况,认真总结、交流推广本地区工作经验及做法,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提高“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及关注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