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8 17:25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8156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28 | ||
标题: | 推进人社领域差异化监管工作方案 (试行) | ||||
文号: | 无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为加强人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襄阳市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枣阳市2024年信用体系建设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优化监管方式,实现监管业务全覆盖、监管行为全留痕、监管数据全共享,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用人单位诚信档案。按照劳动保障监察管辖范围, 梳理劳动保障监察、社保、基金监督、劳动仲裁等机构的监管服务用人单位,依托“湖北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平台”为用人单位建立诚信档案,确保应录尽录。
(二)开展年度书面审查。采取网上审查和现场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用人单位进行年度书面审查。对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督促、责令限期参加仍逾期拒不参加的,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开展诚信等级动态评价。全面落实《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对日常监管执法中已办结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遵守承诺情况和荣誉奖项填写案件信息表,录入湖北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平台,实现动态“无申享”评价。
三、实行差异化监管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除国家、省市部署的对特定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和查处举报投诉案件、上级交办、异地转办、12345热线、阳光信访、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或风险预警、舆情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执法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外,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列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二)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分级分类监管
1.A级用人单位,次年免于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双随机”抽查;优先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优先推荐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协会(工商业联合会)组织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2.B级用人单位,适当增加“双随机”抽查频次;申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优惠扶持政策、推荐表彰奖励活动时列入重点核查对象。
3.C级、D级用人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频次;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不予推荐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协会(工商联合会)组织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
(三)依托湖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对被检查对象实施现场检查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如实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地核查记录表》。检查完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向社会公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人社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差异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政策法规股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培训。
(二)推进分工协同。各单位(股室)对照本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三)强化检查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逐步形成“提出要求、发现问题、通报整改、成效检验”的检查督办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