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1 17:15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81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21 | ||
标题: |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信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快推进“信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加快推进“信易+”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襄阳市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的工作方案》(襄信用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信易+”在我市推广应用,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手段,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应用,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力度,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信用红利,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引导形成“信用有价值,守信有力量”的良好氛围,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二、激励对象
“信易+”激励对象包括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确定的信用状况良好的行政相对人,如信用等级评价确定为A级的企业;荣誉获得者,如道德模范(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劳动模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干部、三八红旗手等;特定行为人,如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慈善捐助者等;枣阳综合信用评价积分A级以上信用主体。
三、工作内容
(一)“信易批”。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在办理枣阳人社领域事项过程中,诚信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容缺受理、并联审批等便利服务措施,为守信社会组织节约办理时间成本。对符合条件且进行信用承诺的行政相对人,除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外,部分申报材料不齐备的,允许其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真正实现“让信用信息多跑腿,让诚信主体少跑腿”。
(二)“信易业”。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审批速度,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业务办理速度,提高服务效率。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放贷额度不低于往年。引导企业在招聘人员时优先招聘守信人员,优先推荐安置守信人。在就业招聘会上,优先安置守信企业和个人摊位,优先发布招聘信息,为守信人员优先组织创业和就业技能培训。
(三)“信易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引入信用记录机制,落实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则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为总要求,建立健全局属各单位间的信息共享、规划统筹、协调服务、跟踪问效等制度,形成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权责一致、规范有序、互相协调、运行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信易+”场景应用推广。
(二)加强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股室)要加强对“信易+”工作、诚信主体、诚信行为、激励措施等的宣传引导,树立诚信典型,并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大力推介“信易+”工作。
(三)加强信息归集。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开展“信易+”工作,并于每月28日向局法规股报送“信易+”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工作信息、公示和宣传截图等)。
附件: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易+”清单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易+”清单
序号 | 应用场景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信易批 | 推行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信用承诺制、容缺受理制,诚信主体享受优先办理、简化手续等便利。实施信用查询制度,向信用平台归集“信易批”信息。 |
结算中心 工伤中心 就业中心 法规股 |
2 |
信易业 | 对符合条件的守信主体在就业、创业、招聘、担保贷款的过程中,认真落实激励措施,并向信用平台归集“信易业”信息。 |
就业中心 法规股 |
3 |
信易管 | 对守信主体在行业监管中采取减少抽查次数等差异化措施。制定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向信用平台归集“信易管”信息。 |
监察大队 法规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