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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2024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 市场秩序“净化”行动工作方案

日期:2024-05-13 17:45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8162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5-13
标题: 枣阳市2024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 市场秩序“净化”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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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范净化新形势下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环境,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245月至7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净化”行动以下简称净化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人力资源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聚焦“强监管、优服务、促规范”的工作目标,扎实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经营活动,营造优良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二、 整治对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用人单位及其他从事职业中介等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三、整治内容

(一)以打击“黑职介”为重点,查处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行为。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含网络招聘)活动、劳务派遣业务;未经备案即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和发布、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其中,对虽未直接从事经营性职业中介活动,但通过互联网平台等渠道转发第三方招聘信息的各类机构,应依法纳入人力资源市场监管范围。

(二)以打击虚假招聘为重点,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行为。包括未依法履行招聘信息审查义务,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参与为高校毕业生签订不实就业协议;未依法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变更、注销登记,未依法履行设立分支机构书面报告义务;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未依法设立招聘服务投诉处理制度机制;未依法提交经营情况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等信息;以“返费”等不正当方式揽工、抢工,组织劳动者非正常频繁更换用人单位,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继续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询费、证明费、转递费等费用。

(三)以打击就业歧视为重点,查处用人单位招聘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年龄、学历等方面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实施法律明确禁止的就业歧视行为;未依法进行就业登记;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及其他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以外包等名义对外虚假发包业务,实际按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即“假外包、真派遣”);强制或诱导快递、送餐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注册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

(四)以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以网络招聘等方式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涉嫌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在中介费用之外,以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诱导甚至胁迫劳动者办理借款贷款牟取不正当利益;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等法律禁止的职业中介行为。

实施步骤及工作分工

(一)开展问题自查。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含公共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开展自查并填写《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规范行动自查表》(详见附件1),于524日前报送至市人社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和“管理关”,严格落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和备案制度,摸清我市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或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机构;要加强对取得职业中介或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行政许可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台账;要督促从业单位在办公场所明示合法证照、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指导用工单位依法建立职工名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不得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用工,坚决杜绝职业中介机构开展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单位: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枣阳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完成时限:5中下旬

(二)组织专题培训。要通过集中学习、发放宣传资料学习、网络在线宣传学习等方式组织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湖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增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自觉守法和诚信意识。〔牵头单位: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枣阳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完成时限:7

(三)集中整顿规范。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牵头,局就业和劳动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配合,合市场监管公安部门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媒体全程参与,及时公布曝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动执法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全面摸清辖区内网络招聘服务开展情况,规范网络招聘行为,全面监管辖区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开展劳务派遣用工情况,坚决查处纠正“黑中介”哄抬人力资源市场价格、高额收取“人头费”、网络欺诈、虚假用工、虚构劳动关系等行为,营造人力资源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清理整顿情况,发布枣阳市人力资源和劳务派遣机构诚信守法经营“红黑榜”。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任单位: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局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7

)进行总结评估。根据收集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局就业和劳动关系管理股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完成时限:7

附件: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规范行动自查表

附件

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顿规范行动自查表

企业 基本 情况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有无人力资源或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有 □  □

许可证号:

有无工商营业执照: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无从业资格证书:有 □  □    几个:

有无扣押求职者居民身份证或向求职者收取押金:有 □  □

有无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 

有无违规管理流动人事档案数量及收取费用:有 □  □

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是 □  □

工资支付是否及时:是 □  □

是否依法为劳务派遣人员购买社保:是 □  □

有无谋取不正当利益(诈骗财物):有  □      □

有无存在假外包真派遣违法行为:有  □      □

有无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有  □      □

有无消防出具的消防合格证明:有  □     □

有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有  □     □

自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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