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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被确定为“推进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县(市)

日期:2024-07-04 17:55     来源:湖北省人社厅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8971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人社厅 公开日期: 2024-07-04
标题: 枣阳市被确定为“推进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县(市)
文号: 鄂人社办函〔2024〕20 号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7月4日,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开展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枣阳市确定为推进劳动保障智慧监察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试点县(市)。


附件下载:
1、关于开展人社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先行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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