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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阳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05-06 11:35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1891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日期: 2024-05-06
标题: 关于印发《枣阳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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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枣阳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现将《枣阳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6

枣阳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切实提升全社会工伤预防能力和意识,根据《省人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伤保险统筹地区襄阳市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及我市工伤预防工作实际,制定枣阳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伤预防监测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扎 实推进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推动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 责任,提升工伤预防意识能力,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和重点 行业、领域企业健康发展。

二、监测范围

枣阳市内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重点行业企业及领域。

三、工作目标

1.工伤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重点行业、领域5年降低20%左右。

2.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切实降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发生率。

3.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实现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4.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四、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人社局:负责牵头召开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联席会议,组织协调监测工作;严格工伤认定,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监测工作。

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宣传工伤保险参保降费政策、开展工伤预防等工作,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按规定上浮或下调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通过工伤保险费率杠杆,倒逼企业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生产安全的主动性、自觉性,促进用人单位主动做好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科经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工业行业重点企业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监测工作,参加工伤预防监测联席会议。

财政局:负责工伤预防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建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监测联席会议。

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落实安全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安全生产及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监测联席会议。

卫健局:负责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提出职业病防治及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按照职能组织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按时参加工伤预防监测联席会议。

总工会:依法对重点行业、领域中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出工伤预防工作建议意见,按时参加工伤预防监测联席会议。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协同联动。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召开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联席工作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定期分析研究我市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发挥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共同做好制造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

2.压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要统筹落实企业工伤预防主体责任,督促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工伤预防培训与安全生产日常培训,每季度对制造业、建筑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形成“优上劣汰、奖惩分明”的社会风气。

3.建立监测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工伤预防监测长效机制,对检查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进行“回头看”,督促企业依法整改,指导企业持续改善生产环境,降低工伤风险,做好预防演练,达到再提醒、再推进的作用:对发生重大工伤事故要指导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妥善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对反复发生工伤事故的企业及岗位要重点监控,加大日常安全生产巡查频次和力度,定期约谈相关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工伤风险防控机制,确实减少工伤事故发生。每年12月20日之前,各成员单位牵头将本行业工伤预防监测机制落实情况报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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