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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1 08:56     来源: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枣阳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人社领域工作的信息要求,有力的推动了各项人社工作的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枣阳市人社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要点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工作部署会,明确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安全、准确。

(二)持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全年枣阳市人社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上年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截至目前未出现因已申请公开导致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事项。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监督机制。枣阳市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调整设置相关栏目,确定局属各单位、各职能股室工作职责,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工作要求,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各职能股室监督管理,促进信息采集、发布、审核、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年枣阳市人社局在各个栏目主动公开更新信息总数48条。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优化信息公开专栏,明确信息发布栏目明细,确保各个专栏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地更新公开政务信息。

(五)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市行政审批局反馈的问题清单及整改要求,由我局政策法规股牵头,局属各单位、各职能股室配合,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枣阳市人社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上年结转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项,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枣阳市人社局因政府信息公开收到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确保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完整。二是建立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信息发布责任分工,突出以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考试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创新,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2年度,枣阳市人社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二)2022年,市人社局共承办建议提案7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4件(主办4件)、市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办3件),主要涉及就业创业、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门卫人员管理等方面。为高质量做好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结果是A类解决采纳的有6件,B类逐步解决的有1件。7件建议提案中,均为我局主办,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成,答复意见均已出,代表委员均满意。

(三)2022年度,枣阳市人社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新信息总数48条。

枣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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