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1-14 15: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3715 | 分类: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14 | ||
| 标题: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编报说明及预算信息公开资料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023年预算编报说明及预算信息公开资料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承诺
本预算草案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
部门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部署、方案,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心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案件。规范、监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省、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开展相关反垄断调查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合同违法、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和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法律法规授权查处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依法实施食品生产相关行政许可(需专职人员实地核查)。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零售经营、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标准、分类管理制度及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实施由市级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许可(需专职人员实地核查)。组织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承担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修订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指导全市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本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组织全市认证认可监督工作。
(十七)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看,本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预算级次 |
1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 二级预算单位 |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本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均为8392.44万元。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总计为8392.44万元,较上年9741.88万元减少1349.44万元,降幅为13.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奖励性工资改革,2023年按照固定绩效考核标准纳入部门预算,工资性支出预算收入减少;本单位支出预算总计为8392.44万元,较上年9741.88万元减少1349.44万元,降幅为13.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奖励性工资改革,2023年按照固定绩效考核标准纳入部门预算,工资性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方面:本年财政拨款收入为8309.77万元,较上年 5306.99万元增加3002.78万元,增幅为56.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非税收入拨款纳入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幅为0%;经营收入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幅为0%;其他收入为82.67万元,较上年4434.9万元减少4352.23万元,降幅为98.14%,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非税收入纳入财政拨款收入,不再列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收入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幅为0%。
三、支出预算方面:本年人员类项目支出5802.68万元,较上年 7193.19万元减少1390.51万元,降幅19.3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奖励性工资改革,2023年按照固定绩效考核标准纳入部门预算,工资支出减少;运转类项目支出为862.07万元,较上年637.53万元增加224.54万元,增幅35.2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采购列入日常公用经费,不再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单列;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为1727.69万元,较上年1907.16万元减少179.47万元,降幅9.4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办公设备采购列入日常公用经费,不再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单列。
第四部分、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变化情况及其原因:本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8.45万元,较上年170.05万元减少21.6万元,降幅为12.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降幅为0%;公务接待费80.4万元,较上年92.1万元减少11.7万元,降幅为1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05 万元,较上年77.95万元减少9.9万元,降幅为12.7%,(其中:公务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幅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68.05万元,较上年77.95万元减少9.9万元,降幅为12.7%),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二、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单位机关本年度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391.05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2.22万元,资本性支出238.83万元;本单位所属预算单位本年度运转类项目支出预算合计 303.0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3.0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488.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资料印刷、基建工程及不可预见的采购项目等方面。其中:货物类预算安排238.83万元,服务类预算安排249.21万元,工程类预算安排0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安排486.04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安排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2年10月底本单位实有公务用车39辆,其中,局机关公务用车4辆,下属单位公务用车35辆。2022年公务用车数量预计与上年持平。2022年10月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预计新增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方面。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和单位自筹,其中,财政拨款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安排0万元。
第五部分、预算绩效信息编制情况
2023年对本局其它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预算拨款172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45.02万元,涉及20个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万元。详细情况见附表。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市场监管局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 | |||||||
填报单位: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年12月5日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市场监管局专项工作经费 | |||||||
项目预算金额:499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
名称 | 目标说明 | ||||||
长期绩效目标1 | |||||||
年度绩效目标1 | 2023 年,完成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各类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 完成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和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对标达标质量提升、标准信息服务、条码服务工作 ; 完成发明专利高价值培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维权、组织知识产权培训工作 ; 完成我市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质量后处理、风险监测、产品质量提升等工作 ; 继续以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枣阳贡献市场监管力量,做好各项市场监管工作。 | ||||||
长期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长期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 |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 |||||
实现 | |||||||
年度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标准化宣传资料 | ≥500份 | ≥500份 | ≥500份 | |
发放商标专利宣传资料 | ≥10000份 | ≥10000份 | ≥12000份 | ||||
节前特设安全大检查次数 | ≥3次 | ≥3次 | ≥4次 | ||||
开展标准化业务推广次数 | ≥10次 | ≥10次 | ≥10次 | ||||
开展普法宣传次数 | ≥3次 | ≥3次 | |||||
流通领域产品抽检批次 | ≥394批次 | ≥360批次 | ≥360批次 | ||||
指导市场主体次数 | ≥24次 | ≥24次 | ≥24次 | ||||
指导市场主体个数 | ≥200个 | ≥200个 | ≥100个 | ||||
质量监督抽检批次 | ≥430批次 | ≥430批次 | ≥430批次 | ||||
质量指标 | 标准监督检查覆盖率 | ≥25% | ≥25% | ≥25% | |||
典型行业抽检覆盖率 | ≥80% | ≥80% | ≥80% | ||||
特设监察计划执行率 | 100% | 100% | 100% | ||||
与环保相关企业抽检率 | ≥90% | ≥90% | |||||
知识产权检查覆盖率 | ≥50% | ≥50% | |||||
立案案件办结率 | ≥95% | ≥95% | |||||
时效指标 | 案件办理时限达标率 | ≥85% | ≥85% | ||||
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时间 | 12月底 | 12月底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众对市场满意度 | ≥90% | ≥90% | |||
3.打传暨无传创建专项
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 | |||||||
填报单位: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年12月5日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打传暨无传创建专项 | |||||||
项目预算金额:41.9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
名称 | 目标说明 | ||||||
长期绩效目标1 | |||||||
年度绩效目标1 | 2023年,配合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文明办、市综治办联合印发的《襄阳市创建无传销城市考评认定办法》文件要求做好打传销城市创建工作。 | ||||||
长期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长期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 |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 |||||
实现 | |||||||
年度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查办传销案件数量 | ≥3件 | ≥3件 | ≥3件 | |
打传日常巡查次数 | ≥100次 | ≥100次 | ≥100次 | ||||
发放宣传资料 | ≥1000份 | ≥800份 | ≥1000份 | ||||
开展季度打传清查行动 | ≥4次 | ≥4次 | ≥4次 | ||||
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 | ≥300个 | ≥100个 | ≥100个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全市重大传销案件数 | 0件 | 0件 | 0件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群众对打传工作满意度 | ≥80% | ≥80% | ≥80% | ||
4.食品药品检验经费
项目申报表(绩效部分) | |||||||
填报单位: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年12月5日 单位:万元 | |||||||
项目名称:食品药品检验经费 | |||||||
项目预算金额:128.53万元 | |||||||
项目绩效总目标 | |||||||
名称 | 目标说明 | ||||||
长期绩效目标1 | |||||||
年度绩效目标1 | 2023 年,按照市政府和省局的安排, 完成初级农产品抽检、食品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抽检、药品监督抽检以及不合格产品处置、抽检结果公示等工作。 | ||||||
长期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依据 | ||
长期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年度绩效目标表 | |||||||
目标名称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 指标值 | 指标值确定 | ||
前年 | 上年 | 预计当年 | |||||
实现 | |||||||
年度绩效目标1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食品生产领域抽检批次 | 210批次 | 210批次 | ≥320批次 | |
初级农产品监督抽检批次 | 300批次 | 300批次 | ≥900批次 | ||||
药品监督抽检批次 | 150批次 | 90批次 | ≥89批次 | ||||
食品流通领域抽检批次 | 500批次 | 500批次 | ≥1780批次 | ||||
质量指标 | 抽检合格率 | ≥90% | ≥90% | ≥98% | |||
药品抽检乡镇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 | 100% | 100% | 100% | ||||
不合格产品处置率 | 100% | 100% | 100% | ||||
抽检结果公示率 | 100%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 建立健全制度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公众综合满意度 | ≥70% | ≥90% | ≥90% | ||
第六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给单位的各类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款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赞助收入、收取的违约金等。
五、上年结余收入:指各类资金的上年结余。
六、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招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九、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十二、支出功能分类:是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目前政府支出功能分类设置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等大类,类下再分款、项两极。主要支出功能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付息支出、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十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是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目前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10大类,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对企业补助、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及其他支出。
十四、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十五、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它必须以客观的,可测量的绩效指标来表示项目的绩效水平,包括用量化的标准、数值或比率(指标值)表示公共支出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十六、绩效指标:是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描述,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十七、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由财政部门会同各部门研究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对规划内一些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研究政策目标,运行机制和评价办法,通过逐年更新滚动管理,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十八、政府购买服务: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的简称,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十九、预算管理一体化:是以系统化思维整合预算管理全流程,建立各级财政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将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构建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制度+技术”的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各级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水平。
二十、项目库:是预算项目的集合;是预算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载体,预算项目前期谋划、项目储备、预算编制、项目实施、项目结束和终止等阶段,都在项目库中管理和反映。
二十一、人员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所有行政事业单位都要编制人员类项目,编制对象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和长期聘用人员。
二十二、运转类项目:包括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自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的其他运转类项目。
二十三、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除人员类项目和运转类项目外,其他预算项目作为特定目标类项目管理,包括转移支付项目。按照资金性质,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部对应“项目支出”,属于项目库中项目属性最明显、占比最大的一类项目,是项目库管理的重中之重。
二十四、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有一定收益、能实现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公益性事业领域项目所发行的债券。
二十五、“三保”支出:即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支出、保运转支出。
第七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部门预算编制的所有报表,共计 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