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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枣阳市工业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3-20 11:51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06802 分类: 质量监督
发布机构: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3-20
标题: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4年枣阳市工业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枣市监函【2024】2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有关股(室):

《2024年枣阳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已经市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2024年枣阳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掌握本市产品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民生导向。要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产品为切入点,围绕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指标开展监督抽检,加大抽检力度,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正确引导消费。

(二)聚焦重点问题。根据省局成品油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方案及《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襄政督字〔2024〕14 号)中的省2024 年十大民生项目责任清单第十条大力消除安全隐患的要求,监督抽查要以发现问题、整治隐患为基本原则,重点针对质量安全风险较高、历年抽查合格率较低、取消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聚焦产品的安全和主要性能指标,同时加大对近年来抽检不合格企业跟踪抽查频次,进一步提升监督抽查的靶向性。

(三)实现广泛覆盖。监督抽查要实现对不同领域、不同业态、不同产品的广泛覆盖。生产领域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要求实施,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应加大对城乡结合部、中小低端业态、批发市场等区域和场所的抽查比例。

(四)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贯彻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业制造等行业政策,落实环保、应急、消防、燃气等重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保证监督抽查资源,助力推进各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二、具体任务

2024年计划抽查16大类75种产品650批次。具体工作任务安排见附件,如遇特殊情况,市局可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一)抽查对象:本市范围内的生产者和销售者。特别是上年度国家监督抽查和本市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本市市场占有率相对较高的生产和零售批发企业、投诉举报集中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企业。

    (二)抽查时间:2024年4月-12月。涉及节令性产品,适时做好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一)市局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负责统筹协调工业产品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并做好抽检信息的分析运用和对外发布,督促开展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二)根据工作安排,市局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根据负责依法开展检测机构服务采购工作,结合执法工作需要、检验检测工作规范要求和报告结论具有的法律风险,厘清法律责任,在遴选承检机构时,要严格审核其检验资质,凡是未取得相关产品资质认定的检验机构,一律不得安排抽检任务,检验机构严禁转包检测任务,未经本局同意不得分包检测任务;各市场监管所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落实抽检工作的现场检查记录、调查等工作;局财务股负责协调相关抽检经费的落实工作。

(三)承检机构负责将检验报告报送市局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负责录入《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负责有需要时为被抽查企业提供技术帮扶服务;负责在某类产品抽检工作结束和全年抽检工作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将分类产品质量分析报告和年度产品质量分析报告报送市局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

(三)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负责检验结果的送达;负责开展不合格产品质量后处理工作,及时督促不合格企业实施整改;属于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在完成质量后处理工作任务后,将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局质量发展和安全监管股存档,作为年终业务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市局监督抽查任务部署安排,对标时间节点,确保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二)规范抽检行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要履行事前告知程序,执行买样制度,落实抽样封样全过程留证,规范抽样单内容填写等。

(三)严格后处理。各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限期整改;综合执法大队对移交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形成监管、处罚、整改的闭环管理。不合格产品整改复查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重,进一步提升监督抽查的威慑作用。

(四)开展技术帮扶。各承检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为被抽查企业提供技术服务。要对被抽查企业的不合格项逐条分析不合格的发生原因、整改技术方案建议,并随同检验报告等一并告知被抽样者、样品标称生产者和属地市场监管局,并应企业需求提供后续技术支持。

(五)做好信息发布。市局统筹做好抽检结果的汇总分析,编制质量分析报告,增强抽检结果运用,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形式,加大对外发布和宣传力度,发挥监督抽查的威慑作用,营造良好的质量氛围,体现市场监管成效。

附件:2024年枣阳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安排表

2024年枣阳市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产品各类

抽查产品品种

抽查批次

拟抽查时间安排

承检机构

备注

1

商品煤

散煤、煤制品

5

二、三季度

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议定。承检机构必须具备相关产品资质认定,承检机构一律不得分包或转包检测任务。

时间、批次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增减调整。

2

成品油

汽油、柴油、车用尿素、润滑油

150

二、四季度

3

化学制品

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液化石油气

15

二、三季度

4

建筑材料

水泥、预制构件、混凝土输水管、预拌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电杆、蒸压加气砌块、混凝土实心砖、页岩砖等

60

二、三季度

5

金属制品

热轧带胁钢筋、热轧光圆钢筋、冷轧带胁钢筋、建筑型材等

20

三、四季度

6

农业生产资料

复肥、有机无机肥料、磷肥、磷铵、钾肥、氮肥、农膜、水泵、农用机械等

120

二、三季度

7

食品相关产品、食品洗涤剂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食品洗涤剂等

20

二、四季度

8

交通用具及相关产品

汽车零部件及装饰用品、改装车、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头盔等

60

二、四季度

9

装饰装修材料、家具

电线电缆、涂料、防水卷材、PE、PP-R、PVC-U管材管、人造板、木地板、瓷砖、建筑安全玻璃、家具等

60

二、三季度

10

电器产品

高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荧光灯、灯泡、家电、燃气具等

20

二、四季度

11

纤维制品

纱线、坯布、服装、床上用品、絮用纤维制品等

20

二、四季度

12

日用杂品

贵金属首饰及制品、烟花爆竹

20

四季度

13

防护用品

非医用口罩

5

四季度

14

儿童学生用品

童车、玩具、文具、眼睛片、眼睛架及其他产品

30

四季度

15

生活消费品

纸尿裤、卫生巾、护垫、卫生纸、纸巾纸、洗手液等

35

根据具体工作需要

16

消防产品

灭火器、消防水带、应急灯等

10



合计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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