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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市民到药店购药时,应配合做好哪些事项?

日期:2021-09-26 15:18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1-24786 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1-09-26
标题: 国庆期间市民到药店购药时,应配合做好哪些事项?
文号: 主题词: 药店工作人员;处方药;病毒;口罩;退热;抗生素;身份证;疫情;四类;感冒清热颗粒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庆期间市民到药店购药时,应配合做好哪些事项?

1.请您进入药店前,正确佩戴好口罩,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扫行程码或登记进店。如果您的体温超过37.3℃或健康码为橙码时,请自觉配合药店工作人员的询问和信息登记,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

2.在购药过程中,全程佩戴好口罩,避免人员聚集,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有效社交距离。

3.购买抗生素、抗病毒、退热、止咳等“两抗一退一止”药品时,请主动提供身份证、医院处方、联系电话等,配合药店工作人员做好实名购药登记。药店工作人员销售以上“四类”药品必须上报襄阳市疫情常态化监测系统,需要上传您的身份证等信息。

4.购买处方药时,请携带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购买。在网上购药时,只能购买安全性较高、疗效确切、毒副作用小、质量稳定的非处方药,而处方药必须凭处方才能销售,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服用。

5.如果您有发热症状,请及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切勿自行服药,以免贻误病情或致疫情扩散。


小常识:四类药品包括哪些?

“四类”药品指: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等药品。退热药包括感冒清热颗粒、布洛芬混悬液、连花清瘟胶囊等。止咳药包括小儿肺咳颗粒、急支糖浆等。抗生素药品如阿莫西林、头孢类、沙星类等。抗病毒药品如利巴韦林、奥司他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