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1-15 16:43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01335 | 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1-15 | ||
| 标题: | 枣阳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度社会药房量化分级评定结果(第二批)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根据《枣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推进社会药房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社会药房量化分级评定试点辖区以外的221家社会药房进行量化分级评定,经过社会药房自查、检查人员现场核查、市局专班现场抽查等程序,确定湖北汇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大商园店等11家社会药房为A级;湖北万松青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平林分店等199家社会药房为B级;枣阳市鹿头金鹿药店等11家社会药房为C级(名单见附件),现给予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拨打举报电话:13871705036、18908677495,或到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和药品经营监管股反映情况。
附件:枣阳市社会药房量化分级评定表(第二批)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