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24 09:54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5458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24 | ||
| 标题: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3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枣市监复字〔2023〕3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吴传祥、谢安凤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治理的建议”收悉。经过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枣阳市中小学生身体健康的关心和关注。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市委、市政部工作部署,我局每年均把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食品安全工作整治重点。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职责,会同市教育局、城管局、公安局等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引导和鼓励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规范经营,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一、宣传引导,强化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我局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工作作为提高社会各界食品安全意识、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手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提升师生食品安全风险辨识能力,引导学生不购买不食用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售卖食物。我局会同教育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行动,由我局长期从事食品监管的业务能手给学生讲授食品安全“五大要点”,预防病从口入,重点介绍食品摊贩制作炸串、烤串等使用的油和食材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现场播放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作的科普视频,印发宣传册、安全知识读本。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强化公示举报制度。对有固定门店的餐饮单位张贴食品安全公示牌,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和信誉等级评定,公示12315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信息公开,并在“3.15”、襄阳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复审、枣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工作中,投放宣传视频、张贴公告、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情况,鼓励群众对食品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二、加强巡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在春秋两季开学前,集中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将“流动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其中。一是排查流动食品摊贩登记备案情况。查看流动食品摊贩是否办理食品摊贩登记证,督促摊贩合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二是排查流动食品摊贩索证索票情况。现场查看摊贩所用食材的采购票据,查明食用油、香肠、鸡柳等食材的来源,严禁使用“三无”假冒伪劣食材。敦促摊贩采购合法渠道食材,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把好食品采购关。三是排查流动食品摊贩人员健康卫生情况,排查健康证是否过期,个人卫生及规范操作情况,指导流动摊贩及时办理健康证,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清洁。四是中、高考期间选派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监管人员在学校及周边值守。
三、监督抽检,强化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学校周边食品监督抽检的力度与频次。在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内食品超市等场所的餐饮具、食品及食品原料监督抽查的同时,加大了学校周边售卖食品的抽检频次,检测校园周边售卖的餐食中是否非法添加亚硝酸盐、罂粟壳等有害物质,并对流动食品摊点的油炸食品用油、卤菜制品和一次性使用餐饮具等开展监督抽验,确保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下一步我局计划和教育、城管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抽调各部办食安工作人员,持续对学校周边的流动食品摊点、小餐饮店、小超市进行监督抽查,严防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隐患。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