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4 17:17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17659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24 | ||
| 标题: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 答复 | ||||
| 文号: | 枣市监复字〔2024〕3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尊敬的李梦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中小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关心和关注。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键节点,我局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抽检和执法力度,不断改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一、明确工作重点,着力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一)压实监管责任。建立校园周边小餐饮监管台账,全面梳理和摸清监管底数,确保每个在营小餐饮都纳入监管范围。分区包片,明确责任到监管人员,压实监管责任,确保小餐饮食品安全。
(二)压实主体责任。监管人员对照整改标准逐户排查问题,针对证照未公示、操作不规范等可以现场整改的问题,督促指导小餐饮业主现场整改,就地处置,立即解决;对于健康证过期、缺少设施设备等难以现场整改的问题,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截至目前,已向小餐饮经营业主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2份,责令停产停业5家。同时,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为小餐饮业主提供详细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方向。
(三)加强人员培训。根据从业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以监管所或片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培训。组织校园周边小餐饮经营者学习小餐饮检查标准,就经营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解剖。现场签署了89份食品安全保证书。
二、明确重点品种,着力加强监督抽检提升问题发现率
发挥监督抽检作用,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和食品原材料的监督抽检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校园超市、小食品店、糕点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重点抽取乳制品、饮料、糕点、饼干、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等7大类食品。围绕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主要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速冻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7大类食品。同时,针对流动食品摊贩食品来源不明问题,逐步建立流动食品摊贩进货渠道监管台账,重点抽取受学生喜爱的汉堡、炸鸡肉、烤肠等食品的食品原料。截至目前,已开展食品抽检913批次。下一步,我局将根据抽检结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做到风险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复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
三、细化工作措施,着力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一)履职尽责,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为成员单位的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面动员,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全方位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并专门抽调综合执法大队、城区所和有关股室业务骨干,成立四个检查组,细查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深挖校内食堂、超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二)明确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深入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对校园超市和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小吃店、早餐店、小食品店等进行排查,告知经营主体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向经营者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督促经营者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做到自觉守法、合法经营。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宣传动员,推荐提名,社会公示,群众评选的方式,打造第二批卫生环境优、食材新鲜、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的“群众满意早餐店”。
(三)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深入校园及周边的超市、食品摊贩、小吃店、饮品店等食品经营场所,查看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状况和相关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五毛食品等行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逐一记录,并要求食品经营场所负责人立即进行整改。此次专项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84余台次,执法人员322余人次,对全市205所中小学(幼儿园)、5所高中(职业学校)校园及周边进行了检查,经检查,3家校园超市进货查验不规范,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湖北省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亮牌督办实施办法》(鄂食药安办发〔2023〕8 号),对不符合规定的3所学校实施亮黄牌督办;1家学校食堂供货商提供虚假资质,1家幼儿园食堂操作区有鼠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已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立案查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夯实工作责任,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切实保障全市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枣阳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管领导:吴家伟 联系电话:13871700058
承 办 人:孟 涛 联系电话:13476398759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