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4 17:27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17662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24 | ||
| 标题: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的 答 复 | ||||
| 文号: | 枣市监复字〔2024〕5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杨峰、张宏伟、张秀成、张金玲、付国霞、陈甜甜委员:
你们提出的涉及电动车、三轮车、新能源车、老年代步车等有关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你们的有关建议和意见,我局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二轮车、三轮车、四轮车现状
二轮车、三轮车、四轮车从驱动方式上分为燃油和电动两类,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日常出行必备的交通代步工具,也带来众多交通事故,给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国家出台的标准主要有:《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7258-2017》《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158-2018》,强制性产品(3C)认证目录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两轮普通摩托车、正三轮摩托车、正三轮便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纳入管理。
也就是说,目前广泛使用的载货三轮、四轮及老年代步车,国家没有出台相应的技术标准,也并没有纳入强制性产品(3C)认证目录。市面上大多数载货三轮、四轮及老年代步车生产厂家自行制定发布企业标准,有的厂家甚至没有产品执行标准,这就给市场监管带来诸多困难: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没有可依据的国家标准;产品质量监控存在盲区;无法运用行政执法手段规范市场秩序。这也是当前我国城市管理和交通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
二、我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4年1月枣阳市成立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2024年5月枣阳市成立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我局均派员参加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开展的4次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中,我局根据工作安排共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数量8家,检查电动自行车维修店铺8家。
(二)按照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24年3月起对辖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单位集中开展电动车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8人次,执法车辆28车次,共检查电动车销售、维修单位124家。
(三)我局制定出台《枣阳市2024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加大取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头盔、锂电池等产品抽样检测力度,回应群众关切和社会关注,正确引导消费。至今共完成襄阳市级抽检电动自行车2批次,枣阳市级抽检电动自行车1批次,头盔1批次,锂电池4批次,充电器5批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目前,北京等多地发布通告,禁止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电动三、四轮车将受到执法部门的依法查处。我们建议由公安部门牵头联合各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出台地方性法规从源头上进行监管,解决依法管理无法律依据、从严治理无明文规定的难题。
(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民生导向,聚焦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按照工作计划完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及头盔、蓄电池、配件及反光标识等产品抽样检测任务。积极配合两个整治工作专班,我局将对市场上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未经3C认证、假冒3C标识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将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大力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以案释法等形式,加强滚动式、覆盖式宣传,大力宣传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必要性,以及载货三轮、四轮和非法营运“老年代步车”的安全隐患及危害;二是加大对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让老年人了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消除“不用挂牌照、不用考驾照、不用担责任”的错误认识;三是通过不同媒介,曝光一些虚假广告,让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车辆,引导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出行;四是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必要性,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老年代步车”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一些车主不敢从事非法营运,形成“拒乘”老年代步车的良好氛围。
最后,希望你们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主管领导:聂 波 联系电话:13972058886
承 办 人:琚运波 联系电话:15335931866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