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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8-24 17:41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7667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日期: 2024-08-24
标题: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33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枣市监复字〔2024〕8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谢安凤、王霞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停学校内部及周边小卖部的提案》《关于护航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中小学学生饮食及身心健康的关心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结合市场监管职责,我局高度重视,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关系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也是市委市政府重视的民生工程,更是市场监管部门职责所在。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自查、互查、督查和考核等手段,排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升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一、关于《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中设立校园超市情况

2019年3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文件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2019年12月,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非寄宿制中小学、幼儿园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虽然该文件再次强调校内非必须不得设立小卖部,但仍允许“原则上”可以设置且未标明“原则上”的情形。2021年6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明确规定,营养与健康达标学校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这份《指南》是四部门的一个推荐性指南,并不是强制性规章。四部门出台的《指南》初衷有利于学生群体的身体健康,从我局会同教育部门对这种校园小卖部、超市检查调研情况来看,老师和学生的校园生活需要还是有的。能否按照《指南》严格禁止校内设置小卖部,尚需要上级部门及政府进行明确,相关部门联合,按要求确定是否设立。

二、关于护航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及保护未成年人安全,每年市食药安委组织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退一批不合格的经营企业,解决一批突出问题、选树一批经验做法,取得了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校园食品安全、身心健康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1.全市各学校设置学校膳食与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督促指导落实校长负责制,加强对学校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招标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重大事项的决策管理监督,保障师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2.严格实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分级负责制。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学校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副校长(副园长)和校长(园长)分级负责制,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机制,并将《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等履职工作记录上传“鄂食安”智慧监管平台企业端。

3.实施“物防、技防、人防”鼠害防治工程。贯彻落实《湖北省餐饮服务鼠害防制工作指南》地方标准,综合运用鼠害防制措施,织牢学校食堂鼠害防治安全网。一是配齐配全符合标准要求的挡鼠板、排风口筛网、排水沟箅子、粘鼠板、捕鼠夹等“物防”设施设备,禁止使用化学性杀鼠剂灭鼠。二是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系统建设,逐步实现AI监控设施设备,实现鼠类活动自动抓拍、自动预警、自动跟踪、自动反馈等鼠害防制智慧化管理效能。三是完善“人防”措施,健全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将“进货查验”制度的精神实质贯穿于从食品原料采购到分拣、清洗、切配、烹饪、备餐等操作加工全环节全过程全岗位全人员,形成层层把关的“人防”体系,严防食物中混入鼠尸、鼠器官、鼠屎等。

(二)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明确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由市“四大家”领导包保,每季度一督导,督导发现的问题上传至“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并通报属地监管部门。

(三)压实行业主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市教育局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考核评价指标、纳入学校督导评价体系,市教育局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工程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智慧化管理水平。

(四)严格落实监管责任。

1.多措并举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保护师生舌尖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严格学校食堂准入管理,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主体应为“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学校。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健全完善供货商管理评价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2024年上半年,为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根据《枣阳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局抽调综合执法大队、城区市场监管所、食品流通股、餐饮股人员,组建了四个检查组,对全市学校进行隐患再排查。检查覆盖全市18个镇办区,共检查学校105家(环城组24家、北城组14家、南城组50家、西城组17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9份(环城组14份、北城组4份、南城组11份、西城组10份),以市食安办名义亮牌督办学校5家,并向市教育局通报检查情况。

2.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2024年儿童玩具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的通知》等文件,有序推进“萝卜刀”等低俗有害玩具治理工作;结合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校安委办关于开展学校周边安全区域集中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等上级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及周边区域重点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无“3C认证”产品、低俗有害文(玩)具等专项治理行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联合教育、文旅等部门加强学校周边书店、文(玩)具店、百货店等经营场所监管,重点排查整治涉黄涉暴、低俗包装、香烟造型及含有不良诱导因素“鼻吸能量棒”等有害物品面向中小学生无底线营销行为;会同公安、文旅、烟草等部门重点加强学校周边安全区域内5类实体店(网吧及娱乐场所、彩票销售点、烟草专卖店、成人用品店、酒水销售店)日常监管及违法行为查处,规范经营秩序;组织全市18个市场监管所排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销售“三无产品”“五毛食品”、含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文(玩)具、饰品的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各类经营主体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检查校园周边经营户360余家,排查整治各类隐患24个。

3.加强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一是抓好入户宣传。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与普法工作相结合,积极向校园周边经营户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经营户法律意识;组织经营户签订《经营自律承诺书》,引导文(玩)具店经营户诚信经营,严格自律,把好产品质量关。截至目前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签订《经营自律承诺书》360余份。二是抓好校园宣传。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组织学校结合“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专题黑板报等方式,引导学生认清危害、正确识别、自觉抵制“萝卜刀”等有害玩具。三是抓好网络宣传。及时通过枣阳融媒体微信公众号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儿童智能手表等5类产品消费提示和风险提示》;利用湖北日报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做好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等专项整治工作宣传,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萝卜刀”等有害玩具认识,大力营造全民参与共治共管浓厚氛围。

4.发挥监督抽检作用。围绕校园食堂、小卖部及周边小食品店、糕点店等食品经营单位,主要抽检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饮料、糕点、糖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方便食品等8大类食品及学生用餐具。截至目前,已完成对校园食品抽检167批次,并通过政务网对社会公示。

5、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市食品药品安全办会同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每年按照要求研究制定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的指导意见,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制定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标准、规范等制度,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每学期不定期召开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交流、互评、互查和拉练等活动,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再次感谢你们对枣阳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及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夯实工作责任,加大检查频次,强化宣传教育,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实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无缝衔接,切实保障全市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以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热点难点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监管,持续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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