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07-03 15:51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17440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日期: | 2026-07-03 | ||
| 标题: |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 ||||
| 文号: | 枣市监罚送告【2026】1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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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于2026年6月18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枣市监罚催〔2026〕50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为:本局于2024年8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枣市监处罚〔2024〕585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
罚款3267912.00元。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枣市监罚催〔2026〕5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提起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吴玉超 孙家齐 联系电话:0710-6228188
联系地址:枣阳市襄阳路65号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