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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司法局关于省、襄阳市两会的建议提案素材

日期:2022-11-21 09:0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2-34712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枣阳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2-11-21
标题: 枣阳市司法局关于省、襄阳市两会的建议提案素材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关于建设规范化司法所的建议

(同意对外公开)

案由:建设规范化司法所

基层司法所承担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多项职能工作,需要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加强司法所建设,更加有利于为群众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服务。且《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鄂司发〔2022〕20号)中明确“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全省司法所达到司法部和省级规范化建设要求”,通知中要求司法所要实现用房区域相对独立、设置科学,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更好满足各项业务工作需要。目前,我市共有7个司法所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分别为新市司法所(借用新市镇经管站不足30平方米的房屋)、南城、兴隆、熊集、平林、刘升、琚湾6个司法所(均使用当地政府提供不足4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这7个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难以满足“一所三中心”功能用房及分区要求,部分司法所办公用房还存在房屋破败、设施老旧、墙皮脱落、楼顶漏水等现象,严重制约了司法所正常业务的开展,更不利于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

建议:

将7个司法所新建费用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每年给司法局新增拨付200万专项资金,用于新建2-3个司法所,同时健全经费动态增长机制,用于修缮改造,达到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同时将司法所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建立督查机制,定期对司法所建设及运行情况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到2024年12月,7个司法所业务用房依次建设完毕,装修、配套设施等全部落实到位,全面迎接省、襄阳市考核验收。

报送单位:枣阳市司法局,联系人:柳峰,联系电话:632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