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9-01 09:3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893 | 分类: | 司法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09-01 | ||
| 标题: | 枣阳市司法局 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三次会议 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枣司发〔2024〕3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李明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市法治阵地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内容涉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普法典型案例宣传等,现答复如下:
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方面
根据《枣阳市加强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分类组织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创建活动。2023年,结合“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考核评估,我市新打造六个法治文化阵地平台,分别是: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类)、市禁毒教育基地(创新案例类)、市中兴学校(学校类)、市中医院(医院类)、吴店镇徐楼村(乡村类)。各地各单位同步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创建活动,努力新创建一批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医院、法治乡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各地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积极申报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全市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枣阳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47个、市级法治文化公园(广场)7个、法治文化场馆2个、法治文化街巷8个、法治文化长廊14个、法治文化漫画墙100余个。
2023年下半年,我市根据省、襄阳市相关文件精神申报推荐宪法主题公园、市禁毒教育基地等5个法治文化阵地作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目前正在进一步跟进实施。2024年3月7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2024年度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各单位建立法治文化阵地迎检示范点制度,要求各单位定期更换更新维护法治宣传栏等法治文化阵地硬件设施,保证普法宣传阵地能够面向群众免费开放、焕然一新。截至目前,各地各单位法治文化广场第一期宣传栏已全部更新完毕。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示范点建设项目。2024-2025年,市级宪法文化公园(市公仆林公园) 增加建设法治宣传元素、显示屏等;2024年再新建2个乡镇法治文化示范点(广场或公园)、5个村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公园或街巷)。
二、规范司法所建设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省厅、襄阳市局工作要求,积极争取枣阳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确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2024年计划鹿头、王城、平林、新市4个司法所争取上级发改资金进行新建;熊集、琚湾、兴隆、刘升4个司法所,争取我市“擦亮小城镇”专项资金,对当地镇政府及镇直单位调剂的闲置空余房屋进行改造装修,逐步改善基层司法所办公条件,打造坚实前沿阵地。
三、法律顾问工作方面
枣阳市现有5个律师事务所,11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现有专职律师69名,公职律师1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1名。自普遍法律顾问制度推行以来,分别与我市44个行政机关、12个事业单位、8个人民团体、18个镇(办、区)、558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全市已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市各单位及时续签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报送本年度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情况。对于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文件中明确要求,除在执业活动中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没有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基本条件外,律师担任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应在枣阳市市直机关年度法律服务协议入围供应商名单内,法律顾问费用纳入财政政府购买法律服务项目。我市范围内有执业身份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均可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以每年不低于3000元的标准予以财政保障。
四、典型案例普法宣传方面
(一)积极向上申报推荐我市优秀案例。制定下发《关于报送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的通知》,向各地各单位明确推荐案例选编范围及类型、案例选编标准、选编内容和推荐相关要求。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下发的《关于征集以案释法案例的通知》精神,要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及其他行政执法单位按月上报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每月,市司法局将组织专班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以案释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创建三个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认真筛选和修改完善,择优遴选向襄阳市以上推荐上报,确保推荐质量。
(二)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对典型案例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利用新媒体平台发挥普法宣传作用。借助“枣阳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全市普法新媒体平台定期发布典型案例。积极动员全市各单位利用工作群和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社会典型案例特别是司法典型案例的普法宣传,强化引领、示范、指导和教育作用。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各地各单位利用每周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载体, 由本单位普法宣讲员授课,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典型案例。三是举办以“以案释法”为载体的法治讲座。根据《2024年度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全市逐级开展“月学一法”、“法治大讲堂”等法治讲座活动, 讲座多以“以案释法”为主要载体,由各专业法部门安排讲师,列举具体典型案例讲授专业法,以此加大各级干部群众对典型案例涉及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
感谢您对我市法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