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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非现场监管案例14(药品监管平台)

日期:2023-11-02 10:3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3-36360 分类: 司法
发布机构: 枣阳市司法局 公开日期: 2023-11-02
标题: 枣阳市非现场监管案例14(药品监管平台)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案例名称

药品监管平台  保障药、化、械安全

案例简述

湖北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于2021年建立,该平台不仅有网页端,也有手机移动APP。枣阳市市场监管局每年通过湖北省药品综合监管平台,监管人员可以根据软件上的监管事项,逐项比对,从而及时发现该单位或企业是否存在问题。今年通过此平台查出问题8个,及时予以整改到位。

案例亮点

通过此平台,监管人员可以实现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医疗器械生产及经营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疫苗使用单位,通过手机APP录入数据,实现对药、化、械的非现场监管,有效弥补了在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及经营企业进行监管中,因监管任务涉及的法律法规过多导致的检查中造成疏忽遗漏的不足,做到了全覆盖。此平台极大的方便了监管人员的工作,也很好的保障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安全。

提供单位

枣阳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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