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市城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10-31 15:19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29289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4-10-31
标题: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陈金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和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城管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现结合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持续加大财政投入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调度,持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投入到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均投入经费约3200万元以上,有效保证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积极争取省、襄阳市和枣阳市政府的各类奖励资金,并及时拨付有关乡镇,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提供一部分资金保障。

二、持续加大设备投入

结合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大设备投入力度。2024年伊始我局借助国家政策向上申报债券资金用于购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车辆,进一步补齐垃圾分类设施短板,待资金到位后,我局将根据工作计划及时采购并发放有关设备,确保垃圾分类设施和相关车辆及时服务于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工作。

三、持续加强宣传力度

各镇(办、区)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宣传车巡游等多种形式,印发《枣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襄阳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条例》手册等材料,制作宣传教育短片发布到微信、QQ群、抖音等数据平台,结合人民群众的文化水平、教育层次,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垃圾分类治理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2024年以来,全市共悬挂过街宣传横幅800余条,粘贴宣传标语700余份,印发宣传手册50000余份,宣传覆盖面广,效果明显。

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需 要全民、全社会积极参与。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并及时推进资金和相关设备的拨付发放工作。在此,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真诚接受监督指导,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履职,全面做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