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0-31 15:23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293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31 | ||
| 标题: |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李金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管执法队伍下沉街道工作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等“两清单一目录”和推进街道赋权事项承接运行确认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21〕9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0月起,原我局南城执法中队、北城执法中队、环城执法中队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正式转隶下沉至各办事处,同时我局已经按市委、市政府要求不再介入南城办事处、北城办事处、环城办事处辖区范围城市管理日常监管工作。另外,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下沉乡镇的相关事宜正紧锣密鼓向前推进。
根据湖北省《关于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市司法行政部门为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岗位培训责任单位,应会同赋权的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建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各项培训。指导街道办事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街道办事处为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监管单位,应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履职尽责、作风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负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文书。
根据该实施方案规定,市城管执法局应当在赋权范围内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自赋权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始终积极主动对赋权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及时为各单位提供执法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执法文书供各单位参照使用,工作时间随时接受各单位业务咨询,并通过线上交流、线下办班等方式对各赋权单位进行业务培训。2024年截至目前,已经按照培训计划对各执法中心开展了一次业务培训,后期将按照计划安排每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同时,为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我单位多次向市委编办请示要求对赋权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但市委编办回复需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对清单进行调整,但截至目前没有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允许调整赋权清单的指示精神。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局一是切实发挥城市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及督办考核职能,定期组织召开城管委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督办考核、确保各下沉单位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提升各下沉执法队伍业务素质。
期望在广大委员的监督指导和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我市城市管理工作能够不断突破、不断创新、不断完善,为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美丽枣阳作出应有的贡献。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