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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42号议案的答复

日期:2025-10-30 15:54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5-2911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5-10-30
标题: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42号议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将市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门口小摊贩监管确保食品安全的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

结合人大代表意见,枣阳市城管执法局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履职尽责,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力度。城管局所属执法中队对管辖区域内的校园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并加密巡查频次,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80余车(次)、执法人员130多人(次),劝离学校周边流动摊贩100余起,规范违规出店50余处,规范三车停放120余辆,制止散发小广告20余人次。

二是积极履行检查督办职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区大部分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由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具体实施。今年以来,我局以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各办事处下达涉及校园周边市容秩序的书面《督办通知书》4次,针对民族北路学校集中区域的流动摊贩问题现场交办1次;同时要求各办事处明确各学校周边市容秩序管理责任人,对校园周边秩序实行定时、定人、定岗管理,进一步压实了各地工作责任。

三是加大校园周边清扫保洁频次。环卫服务中心对学校周边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区域实行“全天候保洁”,确保每日清扫保洁频次不少于3次。针对上下学高峰期,安排保洁人员定点值守,及时清理散落垃圾,确保环境卫生整洁。增加垃圾清运车辆和人员配置,确保学校周边垃圾日产日清,避免垃圾满溢现象。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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