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30 16:02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9119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30 | ||
| 标题: | 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对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50号议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市商务局:
现将市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0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城市夜间经济发展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代表。
针对人大代表意见,枣阳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夜市市容秩序整治、增加执法巡查力量,并敦促各街道办在五月份之前全面开展夜市整治行动。
一、加强夜市市容秩序整治
督促各街道办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设置夜市经营区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铺设防油地毡、配备垃圾收集容器、不占压盲道等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并组织夜市商户签订《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承诺书》280多份,明确商户主体责任,督促商户不阻碍交通、不噪音扰民,及时开启油烟净化设施,不发生油烟污染现象,并坚持定期清洗责任区内油污地面。夜市经营户铺设防油地毡率达到90%以上,夜市环境明显改善。
二、加强执法力量配置
各社区配置两名到三名执法队员进行常态化巡逻,整治夜市出店经营、督促铺放防油毡、规范“三车”停放,在书院东街、朝阳路等城区路段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的管理模式。同时联合社区干部、公益性岗位、志愿者等力量,强化夜市“门前三保”责任制的落实。
枣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