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08 14:51 来源:枣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07686 | 分类: | 审计;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1-04-08 | ||
标题: | 枣阳市审计局审计通知书 | ||||
文号: | 枣审财通〔2021〕3号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
枣阳市审计局关于对市直59个预算部门及其所属二级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0日起,对全市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其他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含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及其所属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财务核算数据账套和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已启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的单位可不报送账套及承诺书),有数据报送任务的单位上述资料须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市审计局财政审计股。
(联系人:王林 18163091234)
审计组组长: 杜见良
审计组成员: 吴绍贵 孙薇 王林(主审)等
附件: 1、被审计单位名单
2、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
3、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枣阳市审计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被审计单位名单
中共枣阳市委办公室,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枣阳市委员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枣阳市委组织部,中共枣阳市委宣传部,中共枣阳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枣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枣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枣阳市委员会,中共枣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枣阳市委老干部局,中共枣阳市委党校,市工商业联合会,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市科学技术协会,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市红十字会,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招商服务中心,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信访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市档案馆,市文化体育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等。
附件2
提供电子数据和资料承诺书
襄阳市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们提供了要求于2021年3月报送的枣阳市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含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2020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并对下列情况作出承诺:
我单位对提供的电子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 0710-6223133
枣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