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4-08 15:01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1-07687 | 分类: | 审计;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1-04-08 | ||
标题: | 关于对乔军强同志任原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 | ||||
文号: | 枣审经责通〔2021〕1号 | 主题词: | 自然资源资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资产;责任情况;工作纪律;效果情况;审计;财政财务收支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
市南城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两办2019年新修订)、《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规定,受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原南城街道党工委书记乔军强进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委托书》(枣组监函〔2021〕1号)的委托,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1日起,对乔军强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你办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财政财务收支、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及乔军强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情况报告,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请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周大清
审计组成员:李少波(主审)、罗丽霞、唐竞争等
附件:1.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提纲
2.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保护责任情况报告提纲
3.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经责审计的资料
4.被审计单位应提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资料
5.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
中共枣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枣阳市审计局
2021年3月5日
附件1
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提纲
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任职时间、职责分工或兼职情况。
二、任职期内职能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任职期内贯彻执行宏观经济政策法规方面的情况。
四、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效果情况。
五、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的情况。
六、内控制度建立执行和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方面的情况。
七、个人遵守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方面的有关情况。1.执行《规范领导干部用钱权规定》的情况(包括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公示制、财政财务管理分工责任制);2.个人收入情况(包括工资收入、奖励收入、兼职收入等);3.家庭住房情况;4.公务用车、微机等固定资产配用情况;5.报销开支情况。如:通讯费、差旅补贴等;6.出国出境审批手续及开支情况;7.个人借支情况;8.直系亲属在其管理范围内经商等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济责任审计述职报告请在实施审计当日提交审计组。
附件2
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报告提纲
根据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要求,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本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概况。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
三、本地区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四、有关重大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保护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效果情况。
五、有关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六、以往审计、巡查发现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七、信访、举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查处落实情况。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述职报告请在实施审计当日提交审计组。
附件3
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经责审计的资料
一、审计年度内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工资表。
二、审计年度内被审计单位的财政预算批复。
三、单位的《党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四、纪检监察、审计、物价、财政等监督部门近三年对单位的检查报告及下达的处理文书资料。
五、审计年度内的统计年报资料、工作总结。
六、近期资产盘点资料;重大债权债务情况说明;有无帐外债权债务。
七、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人员结构、审计年度内主要工作职能完成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述职报告、个人住房和用车情况。
九、审计年度内单位重大经济事项、重大支出情况及其相关的会议纪要等。
十、相关的财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
以上资料请被审计单位在三日内提交审计组。
附件4
被审计单位应提供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资料
一、被审计对象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报告。
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的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土地总体利用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和政策保障措施及效果、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定决议、请示批示、目标责任书、规章制度以及以往审计、环保巡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资料。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核查落实相关资料。
四、有关自然资源资产及环境保护项目建设资金的运用等资料。
五、与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和必要的技术文档。
六、审计所需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被审计单位在三日内提交审计组。
附件5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10—6222603
枣阳市审计局办公室
2021年3月5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