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0-11 09:00 来源:枣阳市审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02549 | 分类: | 审计;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2-10-11 | ||
标题: | 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审计局 |
枣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9月21日在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江顺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各部门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预算执行总体效果较好,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2021年,市本级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已到位5.50亿元,有效发挥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积极作用。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阶段性社保费降率政策,全年政策性减税5100万元、社保费用减免1008万元,减轻了实体经济运行负担。
——稳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市直部门加快绩效指标标准体系建设,将财政评价重点向重大政策、项目和部门整体聚焦。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财政资金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监控,极大的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有效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一是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加大基本民生、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项投入。二是改善社会民生福祉,安排5695万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三是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极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农业科技和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增强了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部门协作,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至2022年5月,上年度审计发现的43个问题,已整改40个,促进增收节支17.95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3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市本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93070万元,总支出676227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73949万元,总支出234924万元,结转下年390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0383万元,支出389601万元,滚存结余1806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6万元,支出7万元,结转下年69万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1年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推动了枣阳经济社会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需改进和规范的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够精细。主要是零基预算执行不严,未经测算,仍沿用以前年度领导批示和以前年度预算基数,编制2021年度部门、单位预算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扩大范围编制预算经费465.03万元。其中:编制非预算单位经费75万元;编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390.03万元。
(三)未及时清理、清收出借的财政资金10463.73万元。主要是25个企业县域经济借款10463.73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
(四)直达资金支付进度较慢。截至2022年3月底,直达资金结存在财政(指标)12450.15万元,用款部门均未将资金支付到具体项目上。
(五)国投集团出资给合伙企业的资金995.0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隐患。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和现场审计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对市直59个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单位2021年电子数据进行了分析比对,筛选疑点进行核查。重点对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市总工会等单位及其所属部分二级预算单位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本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一是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1年度“其他收入”未编入本单位部门预算收入。二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未编制2021年度商务接待费预算。
2.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主要是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2021年度部门决算与财务报表中反映的部分支出数据不一致。
(二)应退未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利息37.20万元。主要是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退还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时,未按规定随本金退还给交款单位和个人累计产生的利息37.20万元,至今仍挂在账上。
(三)公务接待手续不健全、不规范。
1.乡镇人社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事考试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时,均无“公务接待清单”。
2.“公务接待清单”内容填写不规范。主要是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公务接待审批单与公务接待清单,未分别填写;商务接待清单未填写接待来客明细。
(四)违规出借交通事故押金62.86万元。主要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从收取的事故押金中擅自出借资金62.86万元。其中:单位职工借款8.54万元,其他人员借款54.32万元。
(五)擅自核销往来资金21.36万元。主要是市总工会未按申报程序审核批准,擅自核销往来资金21.36万元。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主要对我市2019年至2021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专项债券用款单位未及时向财政部门缴纳使用债券资金的相关费用3203.7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仍有22个单位未向市财政局缴纳债券登记费、发行费和利息3203.71万元。
(二)项目前期准备不到位,造成增加建设成本438.83万元。2019年发行的火车站南城片区棚改项目专项债券资金10000万元,由于可研、初步设计、施工许可等项目前期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到位499 天后项目才启动,项目多背负资金成本438.83万元。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从审计情况看,能够坚持规划先行、分类实施、建管并重的原则,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致力于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乡村生态体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改正。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
一是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到位。主要是吴店镇老东街原粮站职工生活区内有一处沟渠,属黑臭水体,主要污染源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2021 年10月完成治理工作,但是未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效果评估。
二是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治理排查工作不到位。七方镇陈店村官沟河河道和熊集镇青龙湖村有一处堰塘水体及其周边污染严重,未纳入治理范围。
2.畜禽粪污治理方面
一是枣阳市兴兵禽业有限公司粪污收集设施建设不合规。该养殖场内有两处粪污收集池,与生产设施房屋仅一墙之隔。粪污收集池没有盖板,粪污外露。周围无防护设施和标志,也未设置排雨水沟,存在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的风险。
二是枣阳市楚中天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部分粪污直接运出场外空地和直排。
3.资金管理使用及其他方面
一是国投集团挪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贷款资金1152.51万元,用于城区的棚户工程征地拆迁、道路建设等支出。
二是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涉及资金2628.59万元。2019年至2021年,市城管局购置生活垃圾装运设备2628.59万元,财务已作固定资产反映。市城管局未报经财政部门同意,将上述设备先后分别调拨给各乡镇、市直机关和小区管理使用,未相应调减固定资产。接收设备的相关单位也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二)涉企发展环境审计情况
审计调查发现在企业降成本、融资担保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完善的问题:
1.重大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企业降成本政策落实不到位,非税收入45.19万元未上缴国库。主要是枣阳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以来暂收罚没款11.80万元和法院转入强制执行罚没款33.39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
2.政务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营商办机构设置不科学、管理不到位。枣阳市营商办设在市发改局,没有设置专门科室,具体日常工作,仅由市发改局内设股室——规划法规和体制改革股2名人员负责。
二是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未能进驻大厅。目前,使用农商行2-5层办公,由于面积所限,导致16家单位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121项服务事项未进驻服务窗口。
三是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涉及违规收费1923.42万元。其中:①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违规设立中介事项,开展中介服务收取检测试验费54. 65万元。②市公路管理局与下属两家中介机构——市路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市坦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人财物管理方面没有脱钩,2019 年至2021年上述两家中介机构主要在公路领域分别收取114 笔检测费1122.88万元、65笔监理费745.89万元,合计金额1868.77万元。
(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0年至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和对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1.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
一是未建立公示制度。主要是市税务局、市残联未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市残联未对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予以公示。
二是信息未互通、资源未共享。市残联、税务、财政等部门之间尚未建立信息共享联网系统,未出台建立残疾人就业、求职以及残保金信息共享机制。导致残保金征收底数不清,进度不明。
三是市残联未制定出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补政策,未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进行补贴。
2.超范围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8.07万元。
五、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主要对2019年至2021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方面
1.V类、劣V类水质水库占比较高。由于对水库投肥投粪养殖管控不到位,截至2021年底,有112座水库水质为V类,79座水库水质为劣V类。占水库总数的比例高达49.35%。
2.有5座大中型水库水质变差。由于对水库周边面源污染物整治不到位,加之水库自身净化能力较弱等原因,造成水库周边面源污染物随雨水进入库区,导致5座大中型水库中华阳河、北郊、刘桥3座水库水质从II类降为Ⅲ类;邢川、烈士陵2座水库水质从Ⅲ类降为IV类。
(二)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
1.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未达到II类水质标准。北郊水库、刘桥水库、熊河水库、石梯水库等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为Ⅲ类,未达到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不得低于II类水质标准。
2.PM2.5浓度超限值。2019-2021年,枣阳市PM2.5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为44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36微克/立方米,均超过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PM2.5浓度限值为35微克/立方米的标准。
(三)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方面
1.未经批准违法占地29处,涉及77.74亩。其中:
(1)南城办事处涉及4处,违法占地20.83亩;兴隆镇涉及1处,违法占地2亩;七方镇涉及3处,违法占地11.20亩;吴店镇涉及3处,违法占地5.30亩。
(2)杨垱镇西村、新市镇白露村、兴隆镇竹林村、吴店镇玉皇村、七方镇张冲村等18个村委会,违法占地38.41亩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均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复。
2.违法占用林地2处4.20亩。其中:(1)余和平在兴隆镇草寺村5组林地建养猪场,占用林地面积3.60亩,砍伐林木40棵。(2)徐国辉在随阳管理区油坊村山上建砖场工棚和活动板房,占用林地面积0.60亩,砍伐林木60棵。
3.未经许可,违规开采矿。主要是枣阳市巨力采石场未办理采矿许可证,违规在兴隆镇竹林村6组采矿。
4.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2019年至2021年,枣阳市新开工2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云创智慧园、农商智慧城等15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
(四)生态环保相关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
1.王湾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四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审计抽查该厂2022年1-3月污泥转运情况发现:污泥转运单上只有污泥产生单位、污泥运输单位签字,污泥接收单位未签字确认,也未见监管部门备案记录。
2.10个项目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81.76万元。其中:
(1)湖北交投襄阳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的枣阳至潜江高速公路襄阳北段项目,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70.95万元,实际征收200万元,未收470.95万元。
(2)华能枣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的新市300兆瓦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721.20万元,实际征收500.49万元,未收220.71万元。
(3)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的234国道寺庄至袁庄段改建项目,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46.42万元,实际未收取。
(4)7个房地产项目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3.68万元。其中:碧桂园云顶项目12.62万元,天承之景阳光壹号项目9.51万元,碧桂园利达天玺(二期)项目7.04万元,海美光武府项目6.67万元,鼎程公园壹号项目3.43万元,尚楚朝阳新城项目3.10万元,汉城上林苑项目1.31万元。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主要对国有土地管理和出让、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和赔偿款等8633.49万元。其中:
1.太平镇政府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湖北史迈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1920万元。
2.7家房地产企业开发的9个房地产项目违规超容积率,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4961.25万元。
3.湖北博科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投资到位,市招商服务中心未收取土地赔偿款559.86万元。
4.枣阳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215.50万元;应收未收枣阳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枣阳新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利息、违约金976.88万元。
(二)国投集团收购的枣阳元大粮油工业公司资产闲置,且存在损失风险隐患,涉及金额1830.23万元。
(三)国投集团负责的湖北省广创汽车零部件模具厂项目应收未收履约担保金、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中标单位转包工程。涉及金额2375.14万元。
(四)环城鲍庄小学新建项目评委评标不规范、中标单位转包工程。涉及金额2493.22万元。
(五)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未经公开招标发包,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施工、直接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涉及金额4016.65万元。
(六)浕水大桥及其附属项目中标单位违法分包工程。江西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7680.65万元价款,中标市交通局所属市公路局负责的浕水大桥及其附属项目后,将简支梁、箱梁预制及安装项目分包给无资质的个人吕其林实施,合同价款200万元;将亮化、照明材料的采购及安装项目分包给无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老河口慧海商贸行实施,合同价款75万元;将路基水稳材料的供应与施工,以固定单价方式分包给无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枣阳市瑞硕建材有限公司实施。
七、审计建议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科学编制财政预算,确保财政收支预算与执行的合规性、合法性和科学性。要深化预算深度、力度和细度,同时还需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安排预算支出,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绩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严禁违规使用财政资金。
(二)规范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促进财政工作精细化管理。要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基础工作的认识,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细化操作流程,切实把财政财务基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三)加强对招商引资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招商引资项目在招商前要注重考察企业实力;项目落地后要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加强对项目的投资规模、产值、税收等合同约定指标的审核,保证引进项目质量。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之中,严守资源消耗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强化资源环境刚性约束,注重质量效益。处理好发展与管理、保护的关系,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大的生态空间和环境容量。
(五)着力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审计的“后半篇文章”,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区分问题形成原因和性质,划定整改类型,明确整改期限,全面彻底及时整改到位;要立足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漏洞、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缺陷,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完善长效机制,将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