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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6-10 10:0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3-03180 分类: 审计
发布机构: 枣阳市审计局 公开日期: 2022-06-10
标题: 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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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2年5月30日在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江顺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当作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做深做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高度重视,强力营造审计整改的浓厚氛围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市委审计委员会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报告机制、结果运用和公开机制,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效。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重要批示13次,要求相关部门狠抓问题整改。市人大常委会选取4个问题突出部门和地区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调研和督办,全方位增强监督实效;市政府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始终把审计监督和审计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市委审计办对重大政策措施和民生资金落实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核查,逐项跟踪检查整改情况,不折不扣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是夯实责任,有效聚集审计整改的强大合力。市审计局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挂销号”动态跟踪管理,提高审计整改监督质量,促进绝大多数问题得到整改纠正。并结合审计查出问题类型,分类提出整改要求,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到位。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对于需要分阶段整改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单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按阶段推动整改到位;对于需要持续推进整改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解决涉及体制机制性等问题。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推进主管领域内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是标本兼治,着力提升规范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市政府及各部门科学精准推进整改落实,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相关领域规范治理,努力做到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一体推进。如市政府出台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支持农业产业振兴奖补办法》、《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市一医院制定了《停车收费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市行政审批局、国投公司建立健全了机关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一年来,通过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制度,做到标本兼治、防患未然,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促进审计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各类问题43个,截至2022年4月,已通过立行立改、完成阶段性整改40个,持续整改3个。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缴税款、收回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79478.82万元;移交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起,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3项,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明显。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善、不够细化”的问题。市财政局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精细化要求,细化、细分项目类别,一方面要求单位编制部门预算要准确、真实;另一方面督促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执行率。

2.关于“超范围编制非预算单位经费250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按照《预算法》规定,严格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要求,优化本级财政支出,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3.关于“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5170.1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及时入库,已将5170.12万元缴入国库。

4.关于“未及时清收出借财政资金10799.32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大资金清收工作力度,2021年已整改收回资金611.00万元。剩余出借资金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列出计划,依法清收,确保资产不流失,应收尽收。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少编预算收入118.60万元”的问题。市司法局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准确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并聘请专业代理记账公司记账,确保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上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2)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调整账务或将车辆处置、划转,确保部门决算真实、完整。

2.关于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

(1)关于“市融媒体中心等3个单位往来资金1507.56万元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清收”的问题。已清理、清收资金438.25万元,剩余1069.31万元正在积极清理、清收中。其中:市融媒体中心401.78万元全部清理、清收完毕;市农技推广中心已清理、清收11.78万元,剩余318.94万元已聘请专业财务评估公司开展全面清理;市司法局已清理、清收24.69万元,剩余750.37万元,因历史遗留原因正在积极清收处理中。

(2)关于“市粮食保障服务中心等6个单位未经批准,开设16个银行账户”的问题。市粮食保障服务中心、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环卫局、市卫健局、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及时将6个银行账户已作合并或者撤销处理;市一医院已撤销银行账户3个,其他7个贷款账户已报市财政局审批,贷款还完后注销。

(3)关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购置档案软件费0.35万元,未列入‘无形资产’”的问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调账列入“无形资产”科目。

(4)关于“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和超预算采购”的问题。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农技推广中心、市水利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已按相关规定补办手续,并加强学习,举一反三,确保以后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5)关于“部分单位未执行绩效工资考核办法”的问题。市农技推广中心、市玫瑰产业研究院、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烈士陵园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建立规范的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机制。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新增财政直达资金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

(1)关于“新增财政资金录入预算指标系统时间晚于录入直达系统时间”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加强与省厅资金管理处室对接,积极主动汇报,及时接收预算资金指标文件,及时录入指标系统。

(2)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未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的问题。已按要求将抗疫特别国债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编制了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并于2020年11月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通过。

(3)关于“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抗疫特别国债项目进展情况。刘升卫生院榆树分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耿集卫生院病房楼建设项目已竣工,正在进行验收决算;王城卫生院后勤服务综合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中医院门诊楼及负压病房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3月底竣工投入使用;一医院感染疾病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已完工,预计2023年6月主体完工投入使用,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完工、发热门诊改造及设备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工投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备配置项目已于2021年4月完工投入使用;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已于2021年3月完工投入使用。

二是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已于2020年12月将440万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4)对“市光武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财政拨付的产业发展基金8000万元,分别出借给4家企业。有3家企业逾期未收回,涉及资金7000万元”的问题。市光武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湖北睿云公司的借款3000万元和湖北友鑫公司的借款500万元转作股权投资,已与其各自签订了投资协议,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对湖北啸创公司借款的3500万元下发了催款通知书,并派专人负责该企业还款事宜。

2.关于地方储备粮管理专项调查审计方面的问题。

(1)关于“枣阳农发行未及时足额收回储备粮贷款31.34万元”的问题。农发行枣阳市支行已按照《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对企业轮出销售款进行收贷处理。

(2)关于“枣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多获取储备粮贷款利息补贴1.54万元”的问题。枣阳粮食储备库已于2021年6月将多收的利息1.54万元退还至农发行专户中。

(3)关于“枣阳国家粮食储备库应计提而未计提轮换风险准备金”的问题。已按规定建立和计提风险准备金105.99万元。

(4)关于“智能化仓库占比较低,未能实现全面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管理”的问题。将逐步完成所有仓库的智能化改造,市发改局已于2021年12月批复了粮食储备库提档升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关于公共停车和国有城市道路停车经营管理单位专项审计方面的问题。

(1)关于“市第一人民医院停车场减免停车费车辆有类别不符现象,导致收费系统收入金额与实际收费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市一医院积极整改,联系相关技术服务人员,完善了软件功能,避免了类别不符现象的发生。

(2)关于“市城市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小张庄冷水沟停车场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小张庄生态停车场项目招标工作于2021年10月完成。项目投资金额约474.99万元,占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计划布置100个停车位、10个新能源车位、2套进出双向停车系统,场内道路、绿化采用绿色生态设计。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二是“浕水大桥两侧立体停车库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浕水大桥两侧立体停车库项目招标工作于2021年8月完成。项目占地面积1700平方米,投资金额1926.30万元,停车位不少于240个。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1)关于“资金分配不合理,涉农专项资金滞留闲置1313万元”的问题。已全部拨付到位,其中:农业农村农企贷款贴息33万元、农技推广中心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1181万元、吴店镇畜牧中心科技推广创新资金50万元、市蔬菜办特色产业发展资金49万元。

(2)关于“部分乡村产业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

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建设项目建设资金103万元、市蔬菜办代管的食用菌基地杏鲍菇项目资金30万元,均已全部拨付到位,项目正在建设中。

(3)关于“扶贫资产资本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关于“村级资产未入账”的问题。鹿头镇刘庄村“优质稻基地打机井”项目,已于2021年6月计入村级固定资产台账,机井产生的收益由刘庄村管理。

    二是关于“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未入账”的问题。杨垱镇马庄村打机井项目2020年2月纳入村级固定资产台账管理。资产收益已计入村经费账内核算。

2.关于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管理专项调查审计方面的问题。

1)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政策目标落实方面

①关于“市疾控中心建筑面积未达标”的问题。因市疾控中心业务用房是原有房屋改造而成,无法进行扩建,正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

②关于“部分项目工程进度缓慢”的问题。

一是2个在建项目。枣阳市一医院感染疾病大楼建设项目,目前主体已完工,预计2023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枣阳市中医院门诊楼及负压病房建设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

二是2个招投标的项目。省采购的健康体检车已交付使用;襄阳招投标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目前正在签订合同。

三是2个正在立项的项目。中医院P2实验室项目正在施工中;枣阳市院前急救体系项目正在进行房屋装修,预计2022年底投入使用。

③关于“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配置不到位”的问题。移动医疗卫生服务车是我市申报的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该项目由省卫健委负责政府采购,已于2021年12月交付使用。

④关于“院前急救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的问题。

一是关于“市急救中心未建立独立的120指挥中心,现有的1个120指挥中心依附市第一人民医院运转,县级急救中心直属急救站点尚未建立”的问题。目前机构编制、办公场所已完成,正在进行房屋装修等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底投入使用,届时乡镇急救站点一并完成投入使用。

二是关于“未建设血液机构与重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数据交换平台和血液组织动员管理系统”的问题。枣阳市中心血库设置在市一医院,该院成立了临床用血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市一医院根据临床用血需要,定期向供血机构申报用血计划,所有血液均由襄阳市中心血站统一配送,与市血站建立有临床输血预警管理系统。市一医院承担全市辖区内具备输血资质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检验与发放工作。

⑤关于“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落实不到位,且没有出台具体的学校医务室建设方案及规划”的问题。根据枣阳市2021年公共卫生体系补短板工程计划,正在拟定全市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规划方案,启动全市中小学校医务室建设工作。

(2)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①关于“立项程序不规范,兴隆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建设项目、平林镇卫生院新院建设项目、熊集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建设项目等三个项目未进行环保评价”的问题。目前,三个单位已办理了环评手续。

②关于“招标程序不规范,市一医院感染疾病大楼项目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超过30个工作日未签订合同”问题。城投公司经过对中标的施工总承包和监理单位全方位审核,已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

(3)设备采购及应急救治物资储备方面。

①关于“设备采购不到位”的问题。26台车辆已于2021年12月交付各单位使用。

②关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未落实到位”的问题。枣阳市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建设项目是由襄阳市统一招投标的项目,目前襄阳正在签订合同,预计2022年底前完工。

(五)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水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水资源底数不清”的问题。市水利局已经补充完善了辖区内水资源相关数据,及时开展了年度水资源摸底统计工作,全市水资源总量、用水总量以及工农业用水效率等关键数据已经按照规定确定上报。

(2)关于“部分水厂水源保护区标志设置不规范”的问题。徐咀、刘升两个水厂已在水源地设置了交通警示牌;崔当、清潭两个水厂已设立了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牌子;徐咀水厂重新设立了新的宣传牌子;新市水厂取水口设立了防护网。

(3)关于“已划分的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污染源”的问题。资山水厂的投放饵料已经杜绝,水库垂钓的现象已经整改。并号召全市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地投放饵料、垂钓。

(4)关于“运营水厂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目前资山、清潭、徐咀、熊河、严湾、油房湾、耿集、七方等8家水厂已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并制定了相关运行操作制度,目前水厂运行正常。

2.森林资源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森林蓄积量未完成规划目标值”的问题。一是引导各镇(办、区)和山林承包业主在国土绿化和更新造林工作中,采取多元化发展模式,2020年以来,全市新营造乔木林超过2万亩,已达到规划目标值;二是在道路绿化提档升级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引导各地多栽种乔木树种,实行乔灌结合,在提高绿化景观效果的同时,增加森林蓄积;三是大力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开展退化林修复,两年共实施1.9万亩;四是将采伐限额分解到乡镇,落实伐后更新造林措施,保持全市森林蓄积持续稳定增长。

(2)关于“超定额使用林地456.09公顷”的问题。一是正确处理好优化营商环境与依法保护林地的关系,严格坚持标准、依法按程序审核、强化服务意识;二是优先申报对生态环境破坏小、对当地经济贡献大的经营性项目,2021年为5个市重点招商项目供应林地7.57公顷;三是把保护林地作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真正做到像保护耕地一样保护林地,严明奖惩,责任到人,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

(3)关于“毁林采石、开垦等侵占林地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一是对林地等生态资源破坏大的不予设置矿权;二是在新设矿权和矿业权等变更登记时,采取联合集中审批,并出具明确意见后再报上级审批;三是严厉打击制止毁林行为,对森林督查发现的问题图斑全面进行整改,已查处处理案件46件,恢复林地植被279.8亩,补种乔木树苗3.1万株。

(4)关于“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经营木材等违法现象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采取“疏”“堵”结合方式,引导广大林业生产经营业主依法采伐林木和经营木材。将采伐限额分解落实到乡镇,以改革促进林业发展,激发广大森林经营者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 

(六)国有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市城投公司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依法履行合同,应收未收逾期借款17819.60万元”的问题。城投公司成立了欠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电话催收、信函催收和应支付款项抵扣等途径清收借款。截至目前,已收回借款1998.36万元,未收回借款已再次发函清收,并请借款单位确认债务;其中依法启动司法清偿程序的一例案件,已获得胜诉,正处于法院执行阶段。

(2)关于“内部往来对账不及时”的问题。城投公司将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于城投公司与水利投资公司的往来款相差463万元,城投公司与瀚鑫公司之间的差额145万元,城投公司与瀚明公司之间的往来的差额10145万元,均已调账,整改到位。

(3)关于“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4.90万元”的问题。城投公司已按规定进行了调账处理,增加“固定资产”14.90万元。

2.市供水总公司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列未列收入44.57万元”的问题。主要是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7年以来累计欠缴水费,已调账处理,以后市供水总公司将以实收水费据实计入收入。

(2)关于“未及时清理、清收应收账款1450.52万元”的问题。市供水总公司对往来账目进行了清理,截至目前,已清收账款279.74万元,剩余1170.78万元,正在清收。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办理基本建设审批手续”的问题。市发改局对政务服务中心室内装修及大厅装修工程出具了立项批复,原市行管局对大厅立项也出具了说明意见。

2.关于“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多计工程款101.32万元”的问题。市行政审批局在实际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时,已将施工方虚报的工程款101.32万元,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继续推进整改工作的打算

截至2022年4月,仍有部分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一是往来资金清收方面:存在部分往来资金时间跨度长,清理需要时间,核销报批处理需要补充完善相关手续。部分涉及法律诉讼事项等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相关程序执行完毕后开展后续清收工作;二是项目进度方面:受客观因素制约,项目从实施到完工需一定建设周期,相关责任单位将严格按进度持续推进项目进展工作。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凝聚整改合力。对需要多部门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系统分析研究,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有效传导压力,分类限时整改,确保整改无死角、全覆盖;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市政府将继续压实相关单位整改主体责任,要求对短期内未能整改到位的事项,分阶段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任务,按照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严格依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快建设“五个城市”、打造“六个强市”,努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50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枣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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