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21 09:28 来源:枣阳市审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3-39316 | 分类: | 审计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3-12-21 | ||
标题: |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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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审计局 |
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年6月9日在枣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 江顺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2022年9月21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要求以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巩固和拓展审计效果为目标,切实提高整改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实整改工作。市委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工作的顶层设计,完善了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报告机制、结果运用和公开机制,推进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效。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对审计专报、审计报告等作出重要批示达12次,要求相关部门狠抓问题整改,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切实推动整改落到实处。市人大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通报整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整改责任单位分析原因,查找短板,倒排时间节点,研究改进措施,选取4个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地区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调研和督办,全方位增强监督实效,全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严格督促检查,提升整改成效。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把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把督促整改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报告中反映的问题进行细化分解,对未及时完成整改的镇(办、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下发了《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强化督导调度,紧盯时间节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挂销号”动态跟踪管理,提高审计整改监督质量,促进绝大多数问题得到整改纠正。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源头治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政府及各部门组织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全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制度层面原因,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资产和资金管理等制度,从源头上强化管理,实现“防未病”。相关责任单位把“管住当下”和“见效长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出台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27项,其中:市政府针对“扩大预备费使用范围”的问题出台了《枣阳市市级预备费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直达资金支付进度较慢”等问题出台了《枣阳市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枣阳市直达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市残联针对“残保金未建立公示制度”、“未制定出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补扶持政策”等问题出台了《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公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使用情况公示”制度的通知》等规章制度。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各类问题38个,截至2023年4月,已通过立行立改、完成阶段性整改32个,持续整改6个。各被审计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借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31595.21万元;审计及审计整改期间追责问责102人(其中:立案审查4人,党内警告4人,诫勉谈话5人,书面检查82人,书面检讨1人,工作约谈1人,通报批评5人),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7项,审计整改工作效果明显。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够精细”的问题。市财政局将在以后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完善预算分配机制。
2.关于“扩大范围编制预算经费465.03万元”的问题。针对“编制非预算单位经费75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对非预算单位编列预算的项目政策依据再次进行核实,对确属不应列入本级预算的项目报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取消。针对“编制政府购买人员经费390.03万元”的问题,根据市政府意见,将各预算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由市国投集团统一承接,并由市国投集团与购买单位签订协议。市财政局将各部门相关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中,进一步厘清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并予以清理调整。
3.关于“未及时清理、清收出借的财政资金10463.73万元”的问题。出借的财政资金属县域经济调度借款,市财政局已全部起诉,持续清收,截至2023年4月已整改收回资金715.70万元。未收回资金9748.03万元,已有15家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市财政局将依法清收。
4.关于“直达资金支付进度较慢”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督促各项目实施(用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尽快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直达资金尽早拨付到位。截至2023年4月,已拨付到位资金8274.68万元,其他未拨付资金4175.47万元将尽快拨付到位。
5.关于“市国投集团出资给合伙企业的资金995.00万元,存在损失风险隐患”的问题。市国投集团一是加强出资资金监管。合伙企业的行政公章收由市国投集团保管,公章的使用需进行审核签批;同时对合伙企业的基金账户资金余额重点监测,了解资金动态。二是减少资金损失风险。在合伙企业项目未落地前,暂停拨付上海笃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费。合伙企业已到位CNC设备240台并投产,2022年9月份实现产值500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方面的问题。
(1)对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以后年度将严格按照规定编制部门预算,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2)对于“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单位将加强会计软件的学习运用,进一步完善部门决算编制,提高工作的严谨性和细致性,确保在以后的各项会计核算工作中做到数据录入准确、科目运用无误、决算编制真实完整。
2.关于“应退未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款利息37.20万元”的问题。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清退保证金时已告知相关权利人清退利息的权利,并将在今后退还保证金时,核算利息并归还。
3.关于公务接待手续不健全、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1)对于“乡镇人社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人事考试院、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报销时,均无‘公务接待清单’”的问题,上述单位已完善公务接待费报销手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确保今后报销时要件齐全,凭证完整,严格按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
(2)对于“‘公务接待清单’内容填写不规范”的问题,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规范了商务接待和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杜绝图省事、怕麻烦等现象。
4.关于“违规出借交通事故押金62.86万元”的问题。市交警大队已下达催还借款通知书,催促各位借款人归还借款,并及时退还交通事故押金给交款当事人。
5.关于“擅自核销往来资金21.36万元”的问题。市总工会已将核销的往来款转回调账处理。
(三)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专项债券用款单位未及时向财政部门缴纳使用债券资金的相关费用3203.71万元”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对所有使用专项债券的项目单位下发催缴通知书,督促其足额缴纳欠缴的利息和发行费用。截至2023年4月,已清收利息及发行费用400.40万元,剩余2803.31万元正积极催收。
2.关于“项目前期准备不到位,造成增加建设成本438.83万元”的问题。市国投集团一是对项目负责人丁汉瑞进行了约谈、批评教育,丁汉瑞已作出书面检讨。二是组织参建单位及相关人员,研究采取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已提前预定工期一个月完成建设任务。三是科学精准申报专项债券资金,对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及使用情况实行动态化、全过程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面。
一是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不到位”的问题。吴店镇建立河(塘、沟渠)及沿岸定期清理的保洁机制,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村规民约。聘请襄阳凌坤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为合格。
二是关于“黑臭水体和小微水体治理排查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七方镇按照河库长制管护制度加大对官沟河上游管护力度,保持河道常态化巡察、清理、管护,确保河道无污染物且水质达标。
(2)畜禽粪污治理方面。
一是关于“枣阳市兴兵禽业有限公司粪污收集设施建设不合规”的问题。该公司已建设两处粪污收集池、雨水沟、7条干清粪传送带。粪污收集池加装了盖板,增添了围挡和标识,外露粪污已全部清理完毕,不设污水排放口,基本满足粪污处理要求。
二是关于“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部分粪污直接运出场外空地和直排”的问题。楚中天牛业养殖专业合作社粪污治理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完成备案,并将部分牲畜由环城迁移至鹿头镇,减少单个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同时建设了粪污收集池,加装了盖板,增添了围挡和标识。
(3)资金管理使用及其他方面。
一是关于“市国投集团挪用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专项贷款资金1152.51万元,用于城区的棚户工程征地拆迁、道路建设等支出”的问题。市国投集团已将挪用的1152.51万元资金归还枣阳市鼎赫生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市国投集团总经理作了书面检查。
二是关于“固定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涉及资金2628.59万元”的问题。市城管局已按照资产类别报市财政局划转审核,并完善了资产调拨手续。
2.关于涉企发展环境审计方面的问题。
(1)重大政策落实方面。
关于“企业降成本政策落实不到位,非税收入45.19万元未上缴国库”的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企业降成本政策相关要求,核实资金来源,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截至2022年7月,非税收入45.19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
(2)政务环境建设方面。
一是关于“营商办机构设置不科学、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市编办已批复市发改局设立营商环境建设股,设负责人1名,工作人员3名,负责推进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担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是关于“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政务服务事项未能进驻大厅”的问题。市政府拟将政务服务大厅迁至“市民之家”,计划设置窗口533个,可入驻工作人员498人,届时将实现“应进必进”的相关要求。
三是关于“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涉及违规收费1923.42万元”的问题。针对“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违规收取检测试验费54. 65万元”的问题,市建设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已于2022年1月停止开展中介服务,取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收费。针对“两家中介机构与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未脱钩,收取检测费等1868.77万元”的问题,市交通局已于2022年6月28日向市政府请示,将两家公司纳入市国资局统一监管,与市公路事务发展中心脱钩,完成独立法人申报及公司改制,以公司制度企业参与市场竞争。
3.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1)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方面。
一是关于“未建立公示制度”的问题。市残联联合税务、财政部门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及缴纳保障金公示制度,并对相关资金征收及安排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是关于“信息未互通、资源未共享”的问题。目前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已实现残联、人社、退役军人、税务、市场监督、医疗保障六家单位数据端口对接,每月数据库都会及时更新汇总至认证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残保金征收管理,税务部门征收后资金直接入财政国库系统,税务、财政部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残联、税务部门之间,每季度末进行一次信息交换,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关于“市残联未制定出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补政策,未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进行补贴”的问题。市残联拟定了《枣阳市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扶持的对象、扶持项目种类及标准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对超额安置残疾人就业以及新录用残疾人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该《办法》经征求相关单位意见修改,报请市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2)关于“超范围支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48.07万元”的问题。市政府已同意从2022年起将市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五)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变化方面的问题。
(1)关于“V类、劣V类水质水库占比较高”的问题。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大督办力度。一是压实巡河履职责任,加大市级河湖长河库巡查频次,全面统筹协调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问题。二是完善河库联防体系,推进“河湖长+河湖警长+河湖检察长”治水联动处置,重拳打击涉水排污违法活动。三是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市各镇(办、区)共问责95人。
(2)关于“有5座大中型水库水质变差”的问题。市政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坚决打击投肥、投粪养殖行为,积极推行水产健康养殖,推广“双水双绿”稻虾综合种养,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健康养殖模式。
2.关于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方面的问题。
(1)关于“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未达到Ⅱ类水质标准”的问题。市政府对一级水源保护区实施封闭管理,设置边界围挡,对水质实施动态监测,运用数据分析,发现异常及时预警并排查溯源。目前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7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地表水Ш类水质要求,已符合饮用水标准。
(2)关于“PM2.5浓度超限值”的问题。市政府一是加强工作部署,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抓。二是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职能部门和企业的职责,形成共抓共管的合力。2022年PM2.5浓度经环保部门检测,已达到国家Ⅱ类标准。
3.关于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方面的问题。
(1)关于“未经批准违法占地29处,涉及77.74亩”的问题。南城街道办事处4处20.83亩审计期间已整改到位;湖北新能源集团枣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用地手续已于2022年9月办齐;七方镇2处1.80亩已经市自规局批准,调整为农村宅基地或设施农用地;养殖企业违规占地9.49亩,其中枣阳市旺久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占地3.69亩养猪,七方镇政府已启动程序依法处理;龙沁源养殖有限公司违法占地5.80亩,已于2021年11月完成设施农用地录入,现违法状态已消除;吴店镇二郎村违法占地0.30亩已拆除房屋并复垦;何湾村2.50亩未经批准建设的烟炉已拆除,基本农田已调出,待补办设施农用地手续;18个党群服务中心中吴店镇玉皇庙村、春陵村,七方镇张冲村等三个村已取得农用地转用批复或办理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其它15个党群服务中心农用地转用手续已于2022年9月20日上报襄阳市自规局审核,待襄阳市自规局审核通过后上报襄阳市人民政府审批。
(2)关于“违法占用林地2处4.20亩”的问题。针对徐国辉、余和平乱占林地情况,兴隆镇政府已交办兴隆镇林业站负责整改。徐国辉的违法建筑物已于2021年6月拆除,并补种杨树苗300棵。余和平建的养猪场所占林地,经枣阳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鉴定,属一般商品林地。2022年10月,兴隆镇林业站对养猪厂法人(余和平妻子)下达了处罚决定书,目前罚款已缴纳。
(3)关于“未经许可,违规开采矿”的问题。兴隆镇国土所已将巨力采石场违法采矿、加工行为上报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立案查处,目前巨力采石场已停工。
(4)关于“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问题。15个项目中已有14个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剩余1个(西城花园)项目,以没有费用为由拒绝编制,市水利局已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4.关于生态环保相关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的问题。
(1)关于“王湾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四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王湾污水处理厂目前已严格执行四联单备案及月报告制度,并形成了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严格执行一车一联单,对污泥进行全过程管理。
(2)关于“10个项目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81.76万元”的问题。市水利局、市税务局已依法追缴10个项目881.7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收取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和赔偿款等8633.49万元方面的问题。
(1)关于“太平镇政府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湖北史迈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1920万元”的问题。太平镇政府立即行动起诉追偿,全面收集诉讼资料,积极寻求刑事立案处理,协调市法院按照诉讼程序将案件移交市公安局作为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争取尽早查明被告人下落,依法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追回1920万元国有流失资金。
(2)关于“7家房地产企业开发的9个房地产项目违规超容积率,应收未收土地出让金4961.25万元”的问题。2022年10月17日,枣阳市天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缴纳天峰苑项目土地出让金109.10万元。市自规局已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8个项目,依法追缴土地出让价款,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
(3)关于“湖北博科汇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投资到位,市招商服务中心未收取土地赔偿款559.86万元”的问题。市招商服务中心组建专班收集证据资料,启动法律程序依法追偿。2022年8月10日,完成了债权转让协议,2022年9月7日,市招商服务中心已向市法院申请立案。
(4)关于“枣阳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215.50万元;应收未收枣阳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枣阳新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土地出让金利息、违约金976.88万元”的问题。对于枣阳市正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宇澄大厦项目),市自规局已于2019年3月向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追缴,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中;对于枣阳新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兴隆苑项目),市自规局已起诉,目前法院尚未判决。
2.关于“国投集团收购的枣阳元大粮油工业公司资产闲置,且存在损失风险隐患,涉及金额1830.23万元”的问题。市国投集团已责成湖北善本房地产评估测绘公司对其评估报告错误之处进行修改,同时对其作出暂停合作三个月并收缴违约金1.58万元的处理。目前项目招商工作正在推进中,争取尽早对外租赁或承包经营,尽快结束闲置状态。
3.关于“国投集团负责的湖北省广创汽车零部件模具厂项目应收未收履约担保金、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二期)中标单位转包工程。涉及金额2375.14万元”的问题。市国投集团对各派驻项目负责人开展全面培训,对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未在岗履职行为罚款0.90万元,项目负责人丁汉瑞作出深刻检讨。市国投集团已分别向一、二标段中标单位收取保证金243.81万元、61.21万元。市城管局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已接受处罚,停业整顿一个月,并缴纳罚款3.60万元。
4.关于“环城鲍庄小学新建项目评委评标不规范、中标单位转包工程。涉及金额2493.22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完善了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给予该项目评委田晓芳等五人通报批评,分别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禁止以上人员6个月内参加招标项目,并上报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平台公示。
5.关于“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未经公开招标发包,将其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施工、直接确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工程。涉及金额4016.65万元”的问题。市国投集团对项目负责人丁汉瑞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北城街道纪工委对北关社区党委书记刘大刚和枣阳市佰业盛世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蒋直峰进行了工作约谈并责令其书面检讨。北城街道办事处向市住建局递送了《关于处理枣阳市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违法分包问题的函》,协调市住建局依法依规对该项工程存在的违法分包行为进行处理,市住建局已受理并移交市城管局处理,市城管局目前正在取证调查。
6.关于“浕水大桥及其附属项目中标单位违法分包工程”的问题。市交通局已于2022年10月将该违法问题移交市住建局处理,2022年底市住建局在完成违法问题事实调查后,已将档案资料等移送至市城管局,市城管局目前正在取证调查。
下一步,市政府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一是加强系统梳理、分析研判,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根据问题类型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二是对存在时间长、成因复杂、涉及利益群体多的问题,有关部门将强化协作贯通,加强上下联动、督查督办,合力推动整改。三是加强对普遍性和典型性问题的分析研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结果等深层次因素,从堵塞制度漏洞、清除机制障碍上研究解决措施,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推动源头治理。我们将持续盯紧问题整改,督促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健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机制,推进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奋力谱写枣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