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7 17:2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09552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审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07 | ||
| 标题: | 枣阳市审计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作废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因人员工作单位变动,原枣阳市太平镇财政所的工作人员张子维同志所持有的原行政执法证宣布作废,其执法证编号为:17030112134。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凡持该编号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者其它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接受检查。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枣阳市审计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