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1-28 10:34 来源:枣阳市审计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枣阳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本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敏感问题,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每一份文件公开时,都经办公室反复核对,报分管领导签批,确保发布的信息合法合规。
(三)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要求建立“枣阳市审计局网站”,定期推送依法需公开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枣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指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保障等内容。
(五)信息公开情况。
机关职能:①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行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③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文情况审计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镇(办、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办、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材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交;市政府部门、镇(办、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⑤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⑥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⑦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⑧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⑨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城的应用。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⑪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本级审计机关联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机构设置: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法规审理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办公地址:湖北省枣阳市书院街1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710-6222603
负责人:陈亮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2020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枣阳市审计局以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公众办事、有利于公众监督为出发点,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3条,其中:通过审计署网、《中国审计报》、《审计观察》和省审计厅网站公开信息40条,市政府网站发布审计动态3条、通知公告17条、公开部门职能1条、公开年报2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外,凡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将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方便公众对我局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订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全年并未共收到社会公众关于审计结果、审计法律法规、审计机关职能等方面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为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获取权和监督权,我局制定了严格的监督和救济措施。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局没有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者认为我局有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机制仍需健全。二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流程和政策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网站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需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运行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机制;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考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绩效考评,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督促依法及时开展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目标责任制管理,夯实了工作基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认真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协调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从而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目前已经公开的事项包括新出台的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其解读,三公经费,审计项目计划,审计进点前公示,审计工作报告,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情况,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金融外资审计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农林水环保审计情况,网上公众诉求(咨询、建议、投诉)回复办理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本部门工作过程中生成或掌握的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工作总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枣阳市审计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