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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枣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11:32     来源:枣阳市审计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根据《条例》的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枣阳市审计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办检查等方式,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应当公开的必须公开,公开内容必须严格落实“先审后发”的原则,要求信息发布需相关股室起草信息并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涉密审查,然后统一汇总报分管领导、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审核,最后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发布,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无误。     

(三)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要求在枣阳政务网上建立“枣阳市审计局链接栏目”,定期推送依法需公开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枣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指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保障等内容。

(五)信息公开情况。

机关职能:

①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行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制定审计执法、审计管理制度办法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③向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向市长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镇(办、区)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④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镇(办、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材构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交;市政府部门、镇(办、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⑤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⑥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⑦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⑧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⑨组织开展审计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城的应用。

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⑪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本级审计机关联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机构设置: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法规审理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财政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办公地址:湖北省枣阳市书院街12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方式:0710-6222603      

机关负责人:江顺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按要求公开的基本信息,如机关职能、内部机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并发布《枣阳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全面落实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未接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市行政审批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存在差距。一是部分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程度、重视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深;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在高质量和多维度上还有所欠缺,信息格式还不够规范,信息公开在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上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丰富内容、明确责任、强抓落实。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充实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精准扶贫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是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的审查程序和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台账,定期检查,保证各项制度严格执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枣阳市审计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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