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部门乡镇信息公开  >  部门  >  市水利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枣阳市水利局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08-27 10:00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30401 分类: 水利
发布机构: 枣阳市水利局 公开日期: 2024-08-27
标题: 枣阳市水利局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刘光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方面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的提案很好,您的建议,我们照单全收,并逐条进行整改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执行农村供水水源保护制度

为了彻底守护好我市饮水工程水源地安全问题。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等法律规范文件要求,截至目前,已将我市区域内的刘桥、北郊、石梯、华阳河、熊河、清潭、资山、徐咀、姚棚等9个承担饮水供水任务的水库,太平胡庄水厂、七方水厂、琚湾水厂、杨垱水厂等15处承担饮水供水任务的机井划定为我市农村供水水源地保护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邢川、东郊、周桥、油坊湾、太平东沟等5座承担饮水供水任务的中、小型水库水源地保护划定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内将所有农村饮水工程全部纳入供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

为了切实保障饮用水源的水质安全,划为水源保护区的: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在饮用水取水点周围水域内,严禁停靠船只、游泳、捕捞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严禁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限制和禁止有害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堆放。以水库为饮用水源的,为防止水质富营养化,禁止库区化肥养鱼、网箱养鱼。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特别是采用浅层水的工程,在井的漏斗半径内,不应再打其它生产用水井;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长效或剧毒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污废水渗水坑、堆放废渣和垃圾或铺设污水管(渠)等污染源;并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的活动。

二、健全农村供水长效良性运行管理机制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的培训监督指导力度,建立健全长效运营机制。一方面我们在成立枣阳市农村供水管理服务总站基础上,相继出台了《枣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枣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枣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枣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保障工作机制》、《枣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枣阳城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使我市饮水工程管理主体更明确,水费收取更规范,维修养护更有保障。目前我市上级、市级饮水财政维修养护经费,已按标准足额落实到位。全市饮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相关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已全部上网公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实现全覆盖,全市已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正常,维修养护及时,水费收缴顺畅,持续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为全面提升农村供水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我局已连续多年,采取每年举办1-2期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技术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镇 (办、区)水管站长、各个水厂的主要负责人和专职管水员,由水利、卫生、环境等行业相关领导和专家进行授课。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可以进一步掌握了农村饮水操作规范及专业知识,加深对农村供水运行管理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的理解,真正让各个水厂的管理人员做到懂专业、懂法规、懂管理、有能力,从而提高供水安全可靠性,维护工程长效运行。 

三、搭建便民化的宣传沟通平台

为确保农村饮水利民惠民,一是政策沟通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促进用水户节约用水,组织开展农村饮水供水价格听证会,形成《农村饮水供水价格听证会意见》,以发改局文件下发《关于枣阳城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并实行。二是入户宣各供水单位开展饮水宣传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等活动,采取发放饮水明白卡和现场宣讲饮水安全知识等方式,让用水户及时了解饮水相关标准、政策、供水服务联系方式,进一步提高用水群众的知晓度。三是加强排查。水管部门不定期到现场抽查水厂运行和管理情况,并对我市“三类户”进行全面走访排查,在排查中给群众留下饮水分管领导联系方式,遇到问题直接拨打电话,做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110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四是接受监督。积极探索供水服务新模式,已陆续组织兴隆、姚棚、鹿头、徐咀、熊河、吴店、刘升等7家水厂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水厂供水范围内镇(办、区)党政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水户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通过开展水厂“开放日”活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找准供水的“堵点、难点、靶点”问题,有效和谐水厂与供水户关系,真正取得“暖民心”的实效。

四、建立完善饮水水质检测监管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国家现行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等评价标准,一是委托枣阳市疾控中心对全市规模以上农村水厂的生活饮用水和农村中小学进行抽样检测,共抽取水质检测样本98份,依据我市实际情况,检测指标26项,水质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二是通过入户走访和现场测定等办法,我市用水户供水水量均能达到每人每天80升以上,取水往返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三是采取入户宣传,发放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进行调查,目前我市所有用不户供水保证率都达标。全市用水户饮水安全保障率为100%。

五、重点关注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问题

农村中小学饮水安全问题一直是农村饮水工作的重要内容,自“十二五”以来,水利部门利用饮水项目建设资金,兴建饮水工程27处,解决全市农村中小学8.3085万人饮水问题,为进一步确保广大农村学校师生饮水更安全更便捷,市水利局先后对全市64所农村学校安装饮水直饮机278台,通过以上措施,我市农村学校已实现饮水安全全覆盖。下一步市水利局将同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全市农村各类学校生活饮用水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确保学校饮水安全。

六、扎实推进饮水提标升级工程建设

我市目前有农村集中式饮水工程121处,农村分散式饮水工程5720处。但是因当时建设标准低,供水短板比较突出,继续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大投入,彻底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着眼我市实际,优化工程规划布局,采取兴建大水厂整合现有小水厂,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大水源。大管网、智慧供水”规划思路,依托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以熊河、华阳河、周桥、刘桥、油坊湾等大中型水库为水源,对现有饮水工程进行整合提升,彻底解决我市区域性供水短板问题。截至目前,日产1万吨邢川水厂已基本建成,正在试运行,石梯、熊河、周桥、油坊湾等万吨级水厂项目已启动正在推进,刘桥、华阳河等万吨级水厂正在谋划。

七、妥善处理饮水舆情销号工作

市水利局党组一直都对饮水舆情非常重视,一是安排专人及时跟踪关注全国各大媒体平台涉农村饮水安全负面舆情,每出现一件负面舆情,都要做到实地核查、认真整改、及时回复、务求解决实际问题;特别是接到转办的水利部12314饮水信访件后,我局党组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力争第一时间现场核查,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调研回访。尽最大可能满足提出的供水愿望和诉求,力争把结果办得让群众满意。二是科学指导各镇(办、区)加强对辖区内供水薄弱地区、自然灾害影响地区群众饮水情况开展动态监测,督导辖区内水厂畅通供水服务电话,及时响应群众投诉,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力争将群众反映的饮水问题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当地。三是对于督查、信访、媒体曝光、公众咨询等各渠道反映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要全部纳入问题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健全完善问题交办、响应、销号、回访工作机制,确保所有农村供水问题动态清零,不再反复。通过以上措施及时整改,及时跟进解决,切实减少了水事纠纷,增进了党群关系。

八、科学制定市镇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

为有效防止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发生,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目前我市已制定出台《枣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枣政办发[2022]16号)文件,为我市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提供了制度保障。下一步我们将给根据我市市情,督导各镇(办、区)科学制定以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的镇级应急方案,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而产生的损害,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枣阳市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

主管领导:吴 彬      联系电话:6310365

 经 办 人:侯连红      联系电话:6310365


我要写信
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