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7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0486 | 分类: | 水利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27 | ||
标题: | 枣阳市水利局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张波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同等享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和其他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农村饮水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因熊集水厂归属熊集镇管理,如水厂需维修养护资金,应先由熊集镇人民政府申请,我局根据申报情况,向市政府申请市级财政饮水维修养护资金,经批准后,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将市级财政饮水维修养护资金拨付至熊集镇政府。并督促熊集镇政府,切实保障熊集水厂真正享受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政策红利。
枣阳市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
主管领导:吴 彬 联系电话:6310365
经 办 人:侯连红 联系电话:631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