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27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0496 | 分类: | 水利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08-27 | ||
标题: | 枣阳市水利局关于对枣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卢海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域范围内饮水水源水质保护的建议”已收悉。
您提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
我市现有大中小型水库382座,其中市管水库34座,镇管水库348座。担负城镇居民饮水水库共计9座,其中刘桥水库、北郊水库为城区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姚棚水库、石梯水库、华阳河水库、资山水库、清潭水库、徐咀水库、熊河水库为乡镇居民饮用水水源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每月对列入城镇居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开展水库水质监测工作。
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水库水面承包到期后应收回不得再向外发包。截至目前,我市共计到期收回水库水面养殖承包权156座,剩余未收回承包权水库,到期一座收回一座。
对于市管水库,由市水利局配合市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水库管理单位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保护工作,设立交通警示牌、水源地保护标识牌、取水口一级保护区物理隔断等隔离设施,要求水库管理单位建立日常巡查机制,做好巡查登记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市水利局和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镇管水库由各镇(办、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加大镇村两级河湖长制巡查河库频次,加大水库巡查力度,加强宣传,发现承包户投肥(粪)养殖,立即制止并保存好影像资料,并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农业执法部门、水利部门按规定处理,同时解除承包合同,杜绝投肥(粪)养殖行为发生。
水库承雨面积范围内土地多为耕地,农民种植农作物施肥打药的残留物,经雨水冲刷后流入水库,积少成多,也易造成水库水质污染。由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测土配方、制定科学的种植施肥指导意见,减少农业面源污染随雨水入库。
水源地保护工作单靠水利一个部门,无疑于杯水车薪。目前正在探索由政府牵头,专业部门管理,实行人放天养模式,以确保饮用水安全。同时,需多部门联合发力,共同治理,方能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进一步实现,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库环境,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枣阳市水利局
2024年7月31日
主管领导:李 文 联系电话:6310365
经 办 人:徐红久 联系电话:6310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