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30 08:33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9017 | 分类: | 水利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30 | ||
| 标题: | 枣阳市水利局关于对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号议案的答复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魏付娥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修缮沙河南干渠鹿头集镇段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经现场调研,鹿头镇沙河南干渠始建于1959年,后来,鹿头镇中学和镇中心小学扩建时,将300米渠道圈进学校院内,后期已用安全防护网全部围挡起来,不存在安全隐患。因鹿头集镇居民生活排污及倾倒垃圾,致使渠道内垃圾淤积,异味刺鼻。根据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属地管理原则,应由鹿头镇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清理整治。同时应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生活污水及垃圾再次进入渠道造成污染。
关于该段渠道年久失修问题,市水利局通过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已将沙石黄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列入“十五五”规划中进行申报,争取早日实施。待项目批准实施时,将对沙河南干渠进行加固维修,届时将按照你们的建议,对该渠学校段明渠部分加装防护栏或覆盖水利板。
下一步,我们将密切关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债券的政策动向,全力争取资金支持,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灌区基础设施,切实提升灌区服务农业能力。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工作的指导与帮助,希望今后继续为我市水利事业发展建言献策。
枣阳市水利局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