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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水利局关于《枣阳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日期:2024-05-20 11:25     来源:枣阳市水利局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2180 分类: 水利;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4-05-20
标题: 枣阳市水利局关于《枣阳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办法》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水利局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枣阳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办法》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10天(自公示日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枣阳市再生水利用配置管理办法

主要内容:包括再生水基本要求、规划建设、配置管理、经营与管理、监督管理等。

二、项目背景

2022年枣阳市通过竞争性立项获批国家级再生水试点城市。作为国家首批试点城市,大力开展再生水利用工程建设和制度体系构建,是解决枣阳水资源不足、保障枣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缓解地下水位下降的当务之需,更重要的是通过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出适合同类地区再生水利用的经验和模式,为全省乃至全国全面推行再生水利用,形成再生水利用标准和规范。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再生水推广利用和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缓解供需矛盾,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北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枣阳市再生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枣阳市实际,制定枣阳市再生水利用配置制度,旨在明确再生水利用配置的原则、要求和监督管理,规范再生水利用行为,推动再生水利用事业的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的事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对项目发布的意见、分析风险因素,特向社会公告上述项目信息,相关单位、群体和个人对项目实施有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邮箱及时反馈。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7-88049418  

传真:027-87250566  

联系人:许工

邮箱:976921872@qq.com

枣阳市水利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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