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19 10: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7083 | 分类: | 水利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4-12-19 | ||
标题: | 枣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枣阳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枣阳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
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通知》《湖北省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襄阳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枣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制定《枣阳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案》,现将其进行公开。
附件:枣阳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案
枣阳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12月19日
附件
枣阳市阻水片林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护,确保行洪畅通,保障防洪安全,做好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充分认识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是当前影响防洪安全的重大隐患、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扛牢防洪安全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问题清理整治工作,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领域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力争2025年主汛期前,基本完成防洪任务重点河段、问题突出河段、人口聚焦的中小河流和山区河道的阻水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任务,确保江河防洪安全。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突出问题排查(2024年12月31日前)。各地以河流为单元组织对水利普查名录内河流管理范围内的片林、高秆作物、围堤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逐条精准核清情况。如实登记填报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位置、面积,围堤位置、长度、高度等信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实河道管理范围内片林权属(国有、集体、个人等)、性质(公益林、商品林等)、种类、有无林权证,片林、耕地、围堤土地属性(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土地权属(集体、个人承包等)。水利主管部门根据各地排查登记情况,逐条河流研判阻碍河道行洪情况,科学分析束窄河道、影响流速、影响河势、壅高水位等问题,建立全市阻水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制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2025年2月15日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地方实际,各镇(办、区)根据问题清单,逐个建立问题管理台账,按照先急后缓原则,分区分类制定清理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完成时限及县乡两级清理整治责任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在规范河道土地耕地、林地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相关采伐政策、调整采伐指标、发放采伐证,提出调整高秆作物种植结构等方面的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三)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2025年主汛期前)。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集中力量开展问题整治,做到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对于严重阻碍行洪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要立行立改;对于短期难以完成清理的,要明确清理整治完成时限,落实整治责任主体,确保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清理整治。对于重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土地行政执法、林业行政执法、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检察公益诉讼协作。[责任单位:各镇(办、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清理整治工作由水利局牵头,有关市直部门按照方案分工协同推动,各地方政府、水管服务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防洪安全问题认识,把清理整治工作当作守牢安全底线的重要工作来抓,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清理整治问题清单,逐项明确县乡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清单化、动态化、时限化全面推进问题整治工作。
(二)加强工作调度。此次阻水突出问题清理整治,实行县乡整治,市级验收,省级核验,统一销号,整改公开程序。水利主管部门将配合襄阳市加强工作调度与督办检查,定期提醒、催办,对在清理整治推进不力的予以全市通报,问题严重的提请市级河湖长重点督办。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加强对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的宣传,引导群众提升防洪安全意识、河湖保护意识。
(三)工作情况报送。各地每月底前报送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清单及工作进展情况,并于2025年2月5日和5月5日前分别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方案、工作总结报送市水利局,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由市水利局统筹汇总后报送襄阳市水利和湖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