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0-27 11:0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8619 | 分类: | 水利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27 | ||
| 标题: | 关于征求枣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意见的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关于征求枣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意见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水利厅关于建立并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24〕352号)、《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落地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24〕4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工作,现就枣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枣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现拟划定枣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矢量图斑145个,面积43.03km2,涉及新市镇、鹿头镇、王城镇、平林镇、熊集镇和车河管理区6个乡镇(管理区),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31%。
二、意见征集
诚邀公众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于2025年11月3日下午下班前书面反馈我局,邮寄地址:枣阳市光武大道32号,邮编:441200;电子邮箱:1142900446@qq.com。
联系人:汪坤,联系电话:15071737415
附件:1.关于开展枣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的政策解读
2.枣阳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
枣阳市水利局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