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6-12 15:05 来源:枣阳市水利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15346 | 主题分类: | 水利 |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12 | ||
| 标题: | 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2)整改情况公示 | ||||
| 文号: | 无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2025年5月20日,枣阳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2)通过了襄阳市级验收。按照《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和验收组工作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26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主动担当作为不够。个别地方和部门履行生态环保职责时能推则推、一拖再拖。对围垸养殖等历史遗留问题,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导致问题屡禁不止。枣阳市东郊水库还存在大面积围垸养殖未清理。”问题(序号2)。
二、整改目标
全面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对东郊水库围垸养殖问题实施全面排查、造册登记、逐一核实的基础上,采取集中交办,统一行动、分类清理、全面销号措施,实现水库围垸养殖问题的彻底整治整改,推动水库“围垸”问题的系统性、全面性整治。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东郊围垸排查。为贯彻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精神,有效推动东郊水库围垸养殖问题整治整改,枣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东郊水库围垸养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南城办事处、环城办事处、兴隆镇、刘升镇对东郊水库管理范围内围垸现象开展地毯式摸底排查,逐一登记围垸情况。同时安排市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联合核查专班,对东郊水库围垸排查登记情况进行认真核实,确定围垸养殖问题清理整治范围。
(二)拟定围垸整治方案。东郊水库围垸养殖问题核实后,为确保问题有效整改,我市针对围垸核实情况,制定东郊水库围垸养殖整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围垸养殖问题整治措施,科学指导围垸养殖问题清理整治,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三)压实目标整改责任。针对围垸养殖现实问题,从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以地方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河库管理保护体系,实行党政同责牵头抓总,全员上阵,层层包保的整改工作机制,全面推动东郊水库围垸养殖问题整治,确保全面达标销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南城办事处、环城办事处、刘升镇、兴隆镇围垸问题排查登记,以及市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核实认定情况,我市确定了东郊水库围垸养殖问题集中清理整治对象,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集中交办整治。
(二)2024年2月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东郊水库围堰养殖整治工作方案》(枣办函〔2024〕4号),指导南城办事处、环城办事处、刘升镇、兴隆镇东郊库区管理范围内围垸养殖去风险问题整治整改。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属地管理与单位责任担当。各单位“一把手”对围垸整改工作靠前指挥,对难点问题亲自研判;各责任单位对标对表《东郊水库围堰养殖整治工作方案》,严格围垸整治标准,把牢围垸拆除质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赴实地调研指导,精准施策,精准调度,高位引导围垸风险问题整治整改。在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截至2025年4月底,东郊水库181处围垸养殖风险已全面解除。
五、验收结论
经检查,验收组认为:枣阳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验收合格。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枣阳市水利局反映。联系电话:0710-6310365。
枣阳市水利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