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06 17:10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索引号: | 011158671/2019-72574 | 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枣阳市政府 | 公开日期: | 2018-03-06 | ||
标题: |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枣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84号建议的答复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合同估算价;招标投标;招标项目;备选企业库;管理实施;投标企业;限额标准;遴选方式;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本地企业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肖杰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枣阳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实施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和废止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市招标投标工作的关注。《枣阳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实施办法》(枣政发﹝2006﹞22号)出台于2006年8月,随着2012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2013年5月九部委23号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的出台,《实施办法》中部分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不符。2015年10月,市政府以枣政发﹝2006﹞13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枣阳市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对《实施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限额标准进行了明确,与国家现行标准保持一致,即施工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单项合同价低于以上规定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同时对国家标准限额以下项目招标方式进行了规范,即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监理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下20万元以上可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投标企业须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选企业库中通过摇号遴选方式产生。对以上邀请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项目,则通过在备选企业库中摇号遴选直接发包。文件出台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着手组建邀请招标摇号备选企业库,考虑到邀请招标项目金额较小,外地企业人员机械难以到位,工程质量难以保障,从扶持本地企业,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枣阳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在枣阳本地企业中组建邀请招标企业备选库,于2016年8月开始试运行。对邀请招标项目采取招标人申请,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摇号遴选方式确定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方式进行。
为落实中央“放管服”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范围内国家限额标准以下小型项目招投标发包程序,市行政审批局于2017年12月14日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取消枣阳市邀请招标项目摇号遴选投标企业的请示》,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市行政审批局以公函的形式征求了市建设局、市城投公司、市交通局、七方镇等部分项目业主单位对取消邀请招标项目摇号遴选投标企业的意见,以上单位均回复建议取消摇号遴选方式。根据以上单位回复意见,市行政审批局于2018年2月7日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征求部分单位意见修改或废止枣政发[2015]13号文件的请示》,市政府已将此问题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市行政审批局按市政府要求抓好落实。
枣阳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