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01 08:45 来源:枣阳经济开发区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2-17060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务网 | 公开日期: | 2022-07-01 | ||
| 标题: | 枣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公众意见;产业园区;评价单位;生态环境;意见;安全环境;规划方案;环境现状;环境质量;项目概要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枣阳经济开发区 | ||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枣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项目
项目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司函《印发环评与排污许可落实情况调研反馈意见的通知》(环评函〔2021〕122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环评与排污许可落实情况调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鄂环办函〔2021〕435号)中提出整改要求,枣阳经济开发区作为国家级产业园区落实园区管理机构主体责任,按照反馈意见抓紧编制修编规划环评或规划跟踪评价,并上报生态环境部审查。
开展枣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客观分析产业园区发展对周边区域及流域带来的环境影响,加快推进产业园区优化布局、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严格园区环境准入,不断改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承担湖北省枣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本次枣阳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范围结合《枣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湖北省枣阳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湖北枣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9-2035)综合确定,开发区规划范围为:总用地面积为2887.77公顷,包括开发区原核准范围的部分区域、西片、南城工业园、吴店工业园、兴隆工业园五个部分。规划形成“一区三园、三廊多点”的空间布局结构。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湖北枣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42号
邮编:441200 电话:0710-6163180
联系人:刘主任 电子邮件:2589932136@qq.com
三、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Tel:027-87335783;E-mail:124128151@qq.com.cn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规划方案与规划分析;
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4.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
6不良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与协同降碳建议;
7.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8.产业园区环境管理与环境准入;
9.公众参与与会商意见处理;
10.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征集
如您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可通过下方链接下载《枣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填写完整,提出您的宝贵建议。
您可在意见表中如实反馈如下信息(也可自行决定反馈内容):
1.对园区规划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从环保角度考虑,提出该规划整体的环保措施要求
4.有关项目在环保方面的建议
5.您对区域建设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函、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如下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1.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2.将意见表手工填写完整后拍摄为电子照片(照片以能看清楚文字内容为准)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3.直接填写意见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项目负责人电子邮箱。
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将视公众意见实际情况,对公众提出的意见或者建议进行回复,告知是否予以采纳,并说明原因。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公众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