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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化工园区废水预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11-01 16:59     来源: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3-29608 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其他
发布机构: 枣阳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3-11-01
标题: 枣阳市化工园区废水预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文号: 主题词: 网络链接;纸质;环境保护;预处理工程;公众意见;项目环境;公示;臭氧;反应塔;废水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湖北万瑞环保有限公司承担《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枣阳市化工园区废水预处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环境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枣阳市化工园区废水预处理工程

建设地点:枣阳市第二污水厂处理厂内南侧空地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1000t/d,拟建构(建)筑物有:综合池、臭氧催化氧化反应塔、臭氧缓冲池、臭氧设备间、液氧站及相关管线设备等。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枣阳市前进路48号

联系人及电话:董天源0710-635562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wnkS_FBSMOozJjkUwim2Sw?pwd=8w26

提取码:8w26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与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预约后,到建设单位所在地查阅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范围内的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征求意见主要事项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以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项目的意见与建议。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枣阳市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