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3-06 16:51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
|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06963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 发布机构: | 枣阳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25-03-06 | ||
| 标题: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
2025年,为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打造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实现涉企行政检查数量明显下降,质效明显提升。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减少涉企检查计划数、减少入企检查次数、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影响,提高有计划检查运用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持续强化“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应用,坚持一个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两个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清单)、三个不查(无法律依据不检查、无事项清单不检查、无计划清单不检查)、四个公开(抽查计划公开、受检名单公开、检查事项公开、检查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效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导向。围绕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切实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减轻企业负担。聚焦发现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重复检查、随意监管、执法不公的问题。
2.加强平台运用。除不适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情形之外,所有监管行为纳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监管平台实施,不能“平台外操作”;所有受检对象、检查人员必须按随机抽取名单执行,不准随意调换;所有检查事项必须按清单执行,不准随意增减;所有检查结果必须按时公示,不准拖延公示或隐匿检查结果。
3.体现精准规范。以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手段为抓手,不断增强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实现差异化监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结果公示运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
4.注重协同监管。强化“一盘棋”意识,充分利用相关 监管执法信息数据。积极推动跨部门联合监管,主动与其他监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和信息互通,形成联合监管合力,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二、抽查内容
(一)抽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随机抽查对象为我市所有纳入湖北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内的污染源,重点检查被抽查单位随机抽查对象为我市所有纳入湖北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内的污染源。检查内容为被抽查对象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碳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及环评单位报告(数据)质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安全生产及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二)最低抽查比例
1.重点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每季度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原则上应保证每半年对辖区所有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一遍巡查)。
2.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查比例:按照1:10的比例(系统中执法部门的双随机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3.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的污染源,应适度提高抽查比例,每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0%。
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三)抽查方式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部署,使用《湖北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中的《双随机系统》进行抽取,随机确定污染源名单。
三、工作制度和机制
(一)建立联合抽查和全面体检制度。一是主动发起和积极参与其他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的联合抽查。通过强化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合理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抽查、标准不一等问题,确保联合抽查全覆盖、常态化;二是创新“双随机+专项”执法监管新模式。把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及排污许可、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涉水工业企业、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环境管理、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题)执法活动,全过程贯穿到“互联网+监管”执法工作中,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二)信息公开。一是1月底前公开本年度确定的列入随机抽查日常监管污染源名单;二是每季度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及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可以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
(三)细化分类模式,实行差异化监管。按照省厅工作方案要求,一是将污染源分为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并采用不同的抽查比例进行分类监管;二是综合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走航监测”“污染源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污染源同源性比对”等信息化智能化远程监管及非现场执法手段提供的相关信息,结合我市向社会公开的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和被检查对象日常环境管理建设水平、违法记录等情况,在原有分类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被检查对象的环境违法风险的分类分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对不同类别的排污单位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对环境问题突出、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环境风险高的企业列入重点检查范围,加大执法频次,实现差异化监管;三是充分结合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现状,提高一般失信单位和严重失信单位的随机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
(四)紧盯问题整改,确保柔性执法全覆盖。建立随机抽查保密制度,开展专题培训,并编制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路径图,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检查发现的一般环境问题统一制作《环境问题整改预警提示单》,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时限,分别交办企业严格按《预警提示单》落实整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处理;对“双随机”执法检查发现偷排偷放、恶意排污、非法倾倒或处置危险废物以及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从严从重处理,依法打击。2025年,继续推行“首违不罚”政策,体现包容执法“温度”,提升环境执法“柔度”,对无主观故意、环境违法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督促尽快整改,不予处罚,并将“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公示,让环境执法更阳光、更透明。
(五)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和载体向社会宣传此项工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扩大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认知度,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理解和参与,营造浓厚的氛围。持续开展随机抽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附:1.国务院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
2 . 2025年随机抽查计划表
3.一次性涉企检查随机抽查问题清单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2025年1月10日
附1.国务院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规定
1.严禁逐利检查;
2.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3.严禁任性处罚企业;
4.严禁下达检查指标;
5.严禁变相检查。
1.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2.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3.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4.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5.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6.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
7.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
8.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附2.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2025年度部门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计划 名 称 | 抽查对象 | 检查内容(抽查事项) | 牵头部门 | 事项类别 | 抽查比例 | 检查方式 | 检查时间 | 检查依据 |
1 |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 | 全市所有纳入湖北省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内的污染源 | 建设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碳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及环评单位报告(数据)质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安全生产及环境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 一般检查事 项 | 每季度对25%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一般排污单位最低抽査比例: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 1:10的比例(在编在岗的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被抽查单位数量)确定年度被抽查单位数量。 | 现场检查 | 全年分季度 开 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査制度的实施方案》、《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査落实方案》 |
附3.一次性涉企行政检查随机抽查问题清单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
生产经营 场所地址 | ||||
行业类别 | 排污许可管理类别 | |||
法定代表人 | 环保负责人 及联系方式 | |||
企业生产状况 | □在产 □停产 □关闭 □搬迁 □其他 | |||
一、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情况 | 存在问题情况说明 | |||
环评情况 | (一) 是否办理环评 | □是 | □否 | |
(二) 是否存在重大变动或未批先建 | □是 | □否 | ||
(三) 是否存在降级办理和审批 | □是 | □否 | ||
(四) 是否存在环评弄虚作假 | □是 | □否 | ||
竣工验收情况 | (五) 是否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 | □否 | |
(六) 是否存在验收弄虚作假 | □是 | □否 | ||
其他 | 其他未落实环评和“三同时”问题 | □是 | □否 | |
二、持证排污 | 存在问题情况说明 | |||
项目 | 内容 | 检查情况 | ||
持证排污情况 | (一) 持有排污许可证 | □是 | □否 | |
(二) 排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是 | □否 | ||
(三)行业类别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 | □是 | □否 | ||
(四)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与 排污许可证一致 | □是 | □否 | |||
(五) 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情况 | □是 | □否 | |||
三、按证排污 | 存在问题情况说明 | ||||
废水排放情况 □有 □无 | 排放口设置 | 排放口数量是否与 排污许可证一致 | □是 | □否 | |
排放口位置是否与 许可证相符 | □是 | □否 | |||
排放去向是否与许 可证相符 | □是 | □否 | |||
是否规范化安装排 放口标志牌 | □是 □否 已安装( 个),未安装( 个) | ||||
是否需要安装 自动监控设施 或自动采样器 □是 □否 | 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施 | □是 | □否 | 未安装原因: | |
自动监测设施是否 拆除、停用、损毁 或移动 | □是 | □否 | |||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 情况 | 1. 自动监控联网情况: □是 □否 | ||||
2. 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 □是 □否 | |||||
3.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 准校验记录是否完善: □是 □否 | |||||
排污数据检查 (通过执法监 测、检查记录台 账、自动监控数 据等方式) | 1.水污染物排放浓 度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2.水污染物许可排 放量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污染防治设 运行情况 | □正常 □不正常 | 不正常情况: | ||||
废气排放情况□有 □无 | 排放口设置 | 排放口数量是否与 排污许可证一致 | □是 | □否 | ||
排放口位置是否与 许可证相符 | □是 | □否 | ||||
是否规范化安装排 放口标志牌 | □是 | □否 | ||||
已安装( 个),未安装( 个) | ||||||
是否需要安装 自动监控设施 □是 □否 | 是否安装自动监测 设施 | □是 | □否 | 未安装原因: | ||
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拆除、停用、损毁或移动 | £是 | □否 | ||||
自动监控设施 | 1. 自动监控联网情况: □是 □否 | |||||
2. 自动监控设备验收情况: □是 □否 | ||||||
3.标气是否过期: □是 □否 | ||||||
4.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检修、校 准校验记录是否完善: □是 □否 | ||||||
排污数据检查 (通过执法监 测、检查记录台 账、自动监控数 据等方式) | 1.大气污染物排放 浓度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2.大气污染物许可 排放量是否达标 | £是 | £否 | ||||
污染防治设施 运行情况 |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是否正常运行 | £正常 | □不正常 | 不正常情况: | ||
大气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 | 是否有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控制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的行为 | £是 | £否 | |||
特殊时段排污 | 特殊时段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停止或者限制排放污染物 | □是 | £否 | |||
是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 □是 □否 | 一般工业固废 贮存场所是否 规范 | □是 | □否 | |||
是否产生危险 废物 | □是 □否 危废种类: | |||||
是否按时申报 固体废物 | □是 | □否 | ||||
危险废物贮存 情况 | 是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 □是 | □否 | |||
容器和包装物是否贴上危险废物标签且完好无损 | □是 | □否 | ||||
危废暂存间是否设置标识 | □是 | □否 | ||||
管理人员责任信息、管理制度是否上墙 | □是 | □否 | ||||
是否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未与非危险废物混存 | □是 | □否 | ||||
是否存在超量或超期存放 | □是 | □否 | ||||
危险废物其他 情况 | 是否签订危险废物合同 | □是 | □否 | |||
是否有电子转移联单 | □是 | □否 | ||||
土壤和地下水管理(列入土壤重点排污单位) □有 □无 | 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 | £是 | £否 | |||
是否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 | £是 | £否 | ||||
噪声管理 | 是否超过应执行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是 | □否 | |||
四、环境风险防范 | 存在问题情况说明 | |||||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 | 是否需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是□否 | 1.是否按要求更新、备案应急预案 | □是 | □否 | ||
2.是否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 | □是 | □否 | ||||
3.是否定期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 □是 | □否 | ||||
环境应急措施 | 是否按规定建 | 1.危化品贮存是否 | □是 | □否 | ||
落实 | 设环境应急设施 □是□否 | 规范 | |||||
2.是否建设废水事 故应急池 | □是 | □否 | |||||
环境风险防范制度落实 □是□否 | 1.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 | □是 | □否 | ||||
2.是否配齐环境应急物资 | □是 | □否 | |||||
3.是否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 □是 | □否 | |||||
五、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存在问题情况说明 | ||||||
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厂区分布图与现场是否一致 | □是 | □否 | |||||
资料核查(检查电子化和纸质台账,原则上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 自行监测 | 1.年度自行监测方案的制定 | □是 | □否 | |||
2.是否开展自行监测(水、气、噪声、土壤、 地下水) | □是 | □否 | |||||
3. 自行监测的点位、因 子、频次监测方法是否 符合要求 | □是 | □否 | |||||
4.检测报告的采样位 置图、采样照片是否齐 全 | □是 | □否 | |||||
5.是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是 | □否 | |||
6.自行监测数据是否公开 | □是 | □否 | |||
环境管理台账 | 台账是否按照排污许 可证要求记录 | □是 | □否 | ||
执行报告 | 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规 定提交执行报告 | □是 | □否 | ||
新改扩的建设项目 | 是否存在新、改、扩的建设项目 £是 □否 | 新、改、扩的建设项目是否已投产 □是 □否 | 是否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 ||
□是 | □否 | ||||
整改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整改 | □是 | □否 | ||
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环境问题 | |||||
检查人员单位 | |||||
检查人员 (签字) | 企业现场负责人 (签字) | ||||
其他参加人员 (签字) |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检查时间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