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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4 08:52     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和“真实有效、及时准确、合法规范”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办公室、宣传工作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局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贯彻《条例》,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推进生态环境工作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6612369环保投诉热线、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务、政策等事项信息。重点对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全处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自觉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居多,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较少。三是决策事项征集和听取公众、专家意见不够广泛深入。四是舆情回应处置能力有待提高,针对性、时效性不强。

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进一步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依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梳理完善我市生态环境工作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二)加强热点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积极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和社会治理,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加强公开信息化建设,畅通渠道,在便捷落实上下功夫。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政务网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政府信息。

(四)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并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领导干部积极发挥示范促学的作用,主动带头深入学习,全面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媒介渠道,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营造学习全员化、宣传全渠道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产生。

襄阳市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