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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26-01-15 10:35     来源:枣阳市统计局     字体:[         ]   打印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枣阳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恪守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统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规范性和解读能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助力枣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统计信息支撑和公共服务保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继续履行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信息公开实行“分类分股室公开”原则,提供信息的股室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涉及统计数据、统计公报等信息,由局综合股负责公开;涉及统计法律法规、制度等,由局统计法规股负责公开;其他信息由局办公室负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公报、统计政策以及统计数据,全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经济动态、统计公报、统计数据、政策法规等各类政务信息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秉持公开便民理念,充分发挥各类平台作用,对公众咨询确保由专业股室做出及时、详实的回应。同时,依法依规履行公开义务,对每一项信息公开申请均严格按照程序与时限要求进行答复。2025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按时办结3件,办结及时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关键工作,并列入了统计年度重点工作安排。为确保发布安全,我们持续完善平台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审批与保密审查流程,同时不断加大信息编审全过程的管控力度,以全力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与保密安全,杜绝违法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不断拓宽统计信息公开渠道,改进公开方式方法,扩大信息受众面,增加群众获取信息渠道。2025年共接受公开统计信息咨询120次,其中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次,电话咨询21次,函件或当面咨询接待85次,政府12345平台答复11次。

(五)强化监督与保障体系建设。我局着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及时优化领导小组构成,并细化内设科室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推进。同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职工的平时绩效考核。针对上级反馈及第三方监测发现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并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确保工作持续规范、高效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统计局没有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本年度未制发和废止规范性文件,未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申请3个。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度存在的问题,上年度问题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2025年度存在的问题为: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需要强化信息的时效性,同时要做好数据的解释工作。本年度改进情况:根据信息类型和重要性,分类制定明确的发布时限要求,同时将信息发布的及时率、合规率作为相关股室及人员的绩效评价指标之一,建立明确的奖惩导向。

(二)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

本年度存在的问题为公开的内容与公众实际需求存在偏差,未能精准聚焦社会关切。针对该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聚焦社会关切,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尽可能满足公众实际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也无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