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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4-11-07 11:53     字体:[         ]   打印

索引号: 011158671/2024-30380 分类: 文物
发布机构: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4-11-07
标题: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枣文旅函〔2024〕2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刘世明、马艳丽、王霞、尤丽委员:

你们好!

市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四位委员提出的《关于标记复原琚湾镇古城村擂鼓台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文旅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考察遗址,在擂鼓台遗址处勒石提名标记的问题

    因提案所述传说中张飞为关羽击鼓的擂鼓台现无地上遗迹可寻。下一步,我单位将结合正在开展的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按照不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规范要求,对翟家古城遗址开展全面调查,如在该遗址及其保护范围内确实存在擂鼓台遗迹,我单位将报请上级文物部门综合研究是否将其作为单独文物点予以拆分。如该遗址经上级文物部门认定确实符合此次文物普查拆分标准,我单位将予以登记,及时列入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点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同时完善“四有”资料,树立文物保护标志予以保护。

二、关于整理传说并存档的问题

历史上的蔡阳(亦作“蔡扬”“蔡杨”)系东汉末年曹操手下将领,建安六年(201年),袁绍命刘备和汝南龚都合流,曹操命蔡阳进攻汝南与刘备作战,蔡阳战败被杀。因《三国演义》为文学作品,其中“关羽斩蔡阳”的故事具有文学演绎成分,史书中并未有蔡阳与关羽交战的明确记载,该传说是否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的价值需进一步论证。

    三、关于复原擂鼓台的问题

因《文物保护法》有明确规定,“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故从文物保护的角度考虑,我单位原则上不赞成复原擂鼓台。如作为旅游景点兴建,建议琚湾镇与规划、住建部门统筹考量,本着对翟家古城遗址文物本体最小干预的原则,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考古勘探许可。

最后,再次感谢四位委员对文物工作的关注,我单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纳各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着力推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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