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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10:34     来源: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打印


2020年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开制度

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自具体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实施年度目标任务等各项具体工作,并安排了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等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申请、审核、公开、反馈等规定程序,健全完善了民主评议、定期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二)、创新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坚持以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枣阳市图书馆、文化馆网站为辅助,并通过设立市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窗口等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局机关公告栏、指示牌、电话咨询等各种方式,全面公开办事指南、服务承诺、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及时准确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和信用信息等,做到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固定信息长期公开。通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全面推进事务公开

积极开展“权责清单”工作,推进政府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颁布、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并公开权责事项清单,依法依规认真受理群众咨询举报,及时回复市民网络问政,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机关制发文件时即明确是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做到依法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公开,2020年共公开各类信息257条,以政务公开带动事务公开,指导二级单位特别是免费开放的公益文化单位做好事务公开工作,公示开放事项,兑现服务承诺,实现文化惠民。及时公开文化和旅游政务信息,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按统一规定及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四)、健全监督保障机制,依法开展政务公开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费用,未发生针对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局机关专门设立监督电话(0710—6222675)受理社会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6

0

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为此,我局在2021年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推进信息公开措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局属各二级单位、机关各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强和兄弟单位的横向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使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信息。

(三)、加强督查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使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