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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3 15:19     来源: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打印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扎实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市文旅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文旅融合、加强党风廉政、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深化主动公开,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文旅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动公开。市文旅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股长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安排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并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监督保障。我局坚持把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实施信息公开集体研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确保我局政务信息的公开安全。

(三)依托信息公开平台,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上共主动公开文旅动态18条,有效宣传了市文化和旅游工作开展情况,展示了我市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动态,尤其对文旅活动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文旅融合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4月12日,收到市政府网站提交的“人民政府公布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尤其是市一级以及县一级的,网上可以查到的资料不全。”,要求信息公开。因申请公开的部分信息涉密,故未完全公开。4月20日,已对申请人进行了回复,如需获取,可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移动存储设备到我局文物股申请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不足,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针对政务信息公开中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业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效率。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建立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进我局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产生。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