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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03 15:45     来源: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字体:[         ]   打印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文旅融合、加强党风廉政、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和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文旅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项目建设、文化惠民、文旅融合、执法监管等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文旅优惠政策、规范性文件解读和年度预算决算信息,集中公开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年在政务平台共公开文化旅游政务信息6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50条;财务预算决算类信息17条;公共文化服务类信息13条;“双随机、一公开”类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度,市文旅局未收到企业和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信息公开范围扩大至全市文旅系统,局办公室及时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建立了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内容保障维护机制。二是做好主动公开。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上网公布,编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配合做好全市预算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将枣阳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对可以公开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按要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地通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枣阳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网站信息公开维护和保障,督促相关股室及时更新发布政策法规和服务指南,积极更新工作动态,使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平台链接)成为政务公开、文旅政策宣传、公众交流的平台,提高“阳光文旅”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本年失效件数

予以修改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7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市文旅局未出现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稳步有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2025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尽可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学习,及时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制度、内容、程序、时限,丰富公开形式。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枣阳市人民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枣阳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获取各类文旅信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1.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度,市文旅局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4年,市文旅局共办理提案28份,其中人大提案10份,政协提案18份,已全部办理完成,并按照要求在枣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4年度,市文旅局对重大建设项目、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资源配置等情况,都按要求及时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晓权。



枣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1月3日